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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反映纠纷。
我在【都江堰解放社区】划定的摆摊点位经营,一次性缴纳了4个月地摊摊位管理费(金额4000元)。当初社区工作人员明确承诺,会对摊位区域进行宣传引流。我们实际只经营了1个月,后续没有继续摆摊。但是社区自始至终没有兑现宣传的约定,场地客流量很差。所以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现在我们申请扣除已使用1个多月费用,退还剩余2个月的费用,多次和社区沟通,对方拒绝退款且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相当恶劣,告知我们随便投诉举报,我们只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无奈只有找各种渠道寻求帮助,希望领导给予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帮助。
希望市政领导些介入帮忙协调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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