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统玩具“竹知了”因短视频被华为以“损害商誉”为由大规模投诉下架,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反而引发网友更猛烈的模仿和购买热潮。8月4日,华为鸿蒙智行的官微“鸿蒙智行发言人”,发布了关于近期“竹知了”相关网络信息的情况说明。
看了情况说明,我第一感觉就是傲慢。第一句就说“我们希望通过克制处理”。网友不过是借用玩具竹知了吐槽一下你们的领导,你们“克制”什么?“处理”什么?难道“克制处理”是对网友的“恩赐”?!
而且,“竹知了”之所以成为舆情,并不是因为少数网友发布了竹知了的视频,而是因为批量投诉才激起了舆论反弹,引发了后续不计其数的二创视频,华为这时已经无力一一投诉了,这与是否“克制”无关。试想,如果真心“希望通过克制处理”,事情会发展到如今的地步吗?
我第二个感觉就是撒谎。情况说明称“长期以来,网络上持续存在恶意剪辑、仿冒相关高管声音、利用AI丑化肖像、虚假归因、侮辱诽谤等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这句话本身就是谎言。
华为大量投诉描述明明写着:“相关内容发布者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委托方企业及企业家”、“严重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公众形象,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权”——请问鸿蒙智行,为什么这些投诉描写中没有“侮辱诽谤”四个字?
而且,投诉描写明明是“严重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公众形象”,情况说明却是“侵害个人合法权益”,受害方只剩下了“个人”企业家,竟然意外的把“企业”去掉了,果断将鸿蒙智行与余董事长进行切割,为什么?
情况说明称:不存在仅为正常把玩、制作、展示或者销售“竹知了”的内容;网络上有关“全网下架”、“禁止销售”、“许多单纯展示玩具或分享童年回忆的普通视频也被连带下架,部分账号头像变灰、昵称被重置”等说法与事实不符。
既然如此,为何有被投诉的网友说,“只是展示玩具”“没提品牌名字”就被投诉?为什么抖音上那么多人,就因为摇了摇竹知了,或者视频配了竹知了的声音,就失去了自己的头像?
我第三个感觉就是糊弄。情况说明称“经多部门复核……不存在仅为正常把玩、制作、展示或者销售‘竹知了’的内容”。这种说辞,给人的感觉这是官方调查后发布的权威结论。
其实,“多部门复核”应该是鸿蒙智行内部多个部门的核查。既然只是该公司作为投诉方的主观判断,并非官方结论,鸿蒙智行竟然试图以公司内部复查意见,充当客观事实的权威结论,这不是糊弄人吗?
事情已经到了今天的地步,鸿蒙智行非但不认错,竟然傲慢依旧,继续撒谎,企图糊弄世人!至今还不明白网友为何戏谑嘲讽华为和余董事长。
不可否认,余董事长是一名牛逼的企业家,华为是一个牛逼的企业,但正因为牛逼,所以长期喜欢吹牛逼早就让公众厌倦了——华为的公关和宣传,早就出了大问题了!
《广告法》明文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可是,除了“遥遥领先”成了网络笑谈,余董事长在发布会上说"地球上已上市的性能最强悍SUV,没有之一",这句话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然而,瓜子二手车一句"遥遥领先"被罚了1250万,余董事长说了十几次"遥遥领先""断代式领先""天花板""一千万以内最好的SUV",至今没人敢罚,这些才是网友调侃嘲讽的根源啊。
遗憾的是,余董、华为面对网友的调侃嘲讽不反省、不收敛,却不断利用自己的“实力”来捂嘴。然而,你越捂嘴,网友越反感、越想说,自己不能说,就让玩具“竹知了”说!
华为确实是中国的骄傲,但华为长期夸大宣传和强势公关,这本身就是消耗华为的品牌资产和企业形象,这与公众何关?
只要夸大宣传不停,只要捂嘴公关不断,公众反感就不会停,梗就不会停,调侃嘲讽就不会停。公众有权利顽梗,有权利调侃嘲讽。民众的智慧又无穷,他们的调侃嘲讽方式层出无穷,调侃嘲讽不违法,万物皆可“调讽”。
当然了,你们可以投诉,但我就不信谁能把所有视频和文章都投诉了。时代不同了,任何人在互联网中都不值一提。调侃嘲讽企业高管就是损害企业形象,批评企业就是抹黑国家——这个逻辑早就行不通了。如果某个企业家、某个企业都不允许公众调侃批评,这才是对国家最大的抹黑!
鸿蒙智行最应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一只成本不过几块钱的“竹知了”和“哇哇”声,会在互联网上引发如此大规模的反感与共鸣?
你们天天高喊"遥遥领先"、"断代式领先"、"一千万以内最好的"、"地球上最强没有之一"……竹知了不过是大众情绪寻找的一个宣泄口,“哇哇”声实际上是网友对那些过度充斥于耳边的宏大商业话术的一次集体消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自己夸大宣传,不许大众调侃嘲讽”这怎么能行?!
大企业家应该有大智慧,大企业应该有大格局。在这场“竹知了”事件中,网友们铺天盖地的“蛙声”,其实是对企业以往公共关系和品牌策略过火之处的反噬和无形矫正。在这种情况下,真正有价值的公关,就是放下身段,真诚的沟通,虚心接受批评。显然,鸿蒙智行这份《情况说明》无疑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