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休闲垂钓官方法规(依据《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2024-03-09实施)
一、时间规则(禁钓期)
全省统一禁钓期:每年3月1日 00:00 — 6月30日 24:00
禁钓期内,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任何休闲垂钓。
当前时间:禁钓期已结束(7月1日起解禁)
注意:解禁 ≠ 所有水域都能钓鱼!
二、水域划分(重中之重,结合你关心的营山黄渡大桥)
1.禁钓区(常年禁钓,不受禁钓期影响)
所有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
【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消水镇门坎石电站 — 黄渡镇黄渡大桥
黄渡大桥河段属于常年禁钓区,理论上手竿、海竿一律不能下竿。
很多钓友在此垂钓,只是巡查劝导、没有全天候严查,不等于合法。突击执法可没收渔具、渔获并处罚款。
2.可垂钓水域(禁钓区之外普通天然河道)
仅在7月1日—次年2月底允许合规垂钓。
三、合规钓具硬性标准(全省统一)
一人、一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2枚;单钩钩宽不超过2cm
允许:
手竿单钩/双钩;单支海竿+单钩/双钩(只允许1根海竿)
明确违规禁用:
1.多人多竿、一人摆放多根海竿;
2.水怪笼钩、爆炸钩、翻板钩、串钩、锚钩、三本钩;
3.探鱼器、可视钓鱼设备;
4.船、皮划艇等漂浮载体离岸垂钓。
重点说明:法规没有禁止“钓白鲢/花鲢”,普通合规河段钓到鲢鳙可以按规定留存;
但是在消水河保护区,鲢鳙是政府投放净水生态鱼种,巡护会重点管控垂钓鲢鳙。
四、饵料与钓法禁令
禁止:泥鳅、小虾等活体饵料垂钓;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窝料。
五、渔获限额(南充地方细则)
每人每日留存渔获总重≤2.5kg;
单条鱼超过2.5kg可以带走,其余渔获必须放生;
渔获严禁售卖交易,一旦交易属于生产捕捞范畴,处罚加重。
六、违规处罚参考
1.禁钓区、禁钓期垂钓:没收渔获、渔具,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2.使用多钩、禁用钓具垂钓:同样依法处罚;
3.多次大规模垂钓、渔获量大,有可能触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七、针对你常去的黄渡大桥【现实提醒】
1.整片河段属于常年禁钓区,不存在“解禁就能钓”;
2.钓友扎堆海竿阵+水怪钓鲢鳙,两套违规叠加(禁钓区垂钓+违规多钩渔具),整治时风险极高;
3.稳妥方案:前往黄渡大桥下游,保护区边界以外河段作钓,只遵守全省通用垂钓规则;
4.和巡护人员沟通技巧:理性沟通,不争吵;正式渔政出示执法证件+官方通告应当配合;普通护渔员无罚款、没收鱼竿执法权。
八、常见钓友误区纠正
误区1:禁捕只是不准网捕,钓鱼没事
正解: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全年禁钓,休闲垂钓同样违法。
误区2:法规没有禁止海竿,我摆五六根海竿没问题
正解:规则是一人仅限一根鱼竿,多根海竿属于违规。
误区3:禁渔期结束,保护区就可以钓鱼
正解:禁钓区和禁钓期两套制度,保护区不受3-6月时间限制。
如果你需要,我整理一段精简文字,可以保存手机,遇到巡查人员沟通时直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