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6月1日在蓬安论坛群众呼声板块发布专题建议(链接: https://bbs.mala.cn/thread-16862034-1-1.html),针对组织关系隶属于兴旺镇川果园村党支部的党员刘渺(网名:彩云追月7278)存在入党年龄存疑、党费缴纳违规、长期空挂失联、网络发表偏激言论、多次制造干群对立等系列问题,向兴旺镇提出闭环核查、依规处置、长效治理的全套工作方案。
上一届镇党委、政府于2026年6月8日作出答复,仅以“刘渺并非兴旺镇辖区居民、按属地管理无管辖权”简单回复,回避核心权责,存在明显履职疏漏: 一是混淆户籍属地与党员组织隶属管理权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管理以组织关系隶属为核心责任划分标准,而非户籍所在地。刘渺组织关系长期挂靠兴旺镇川果园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兴旺镇党委是法定教育、监督、处置责任主体,不因刘渺户籍迁入重庆、常年外地务工而免除管理义务。 二是割裂党务管理与政务回应工作。群众诉求同步包含党员违纪线索举报,虽网络言论处置涉及流入地属地协同,但入党档案核查、党费清缴、组织关系督促转接、民主评议、党纪处置全部属于兴旺镇党委专属党建职责,镇政府简单以户籍属地为由全盘推诿,未转交镇纪委、党建办开展党内核查,线索处置闭环断裂。 三是群众合理监督诉求未实质落地。上一届镇政府仅作出程式化答复,未启动任何档案调取、谈话核实、线索登记流程,群众实名举报的入党年龄造假、长期少缴党费两大核心疑点长期搁置,基层党员宽松软管理问题未能纠治。
当前镇党委、政府已完成换届,新一届班子全面履职,具备重新梳理历史线索、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工作条件。请新一届兴旺镇党委牵头、镇政府协同,全面研判线索、依规开展核查处置,补齐流动党员管理短板。
基层流动党员管理是乡镇党委核心党建职责,不因党员户籍外迁而免除管理责任。上一届班子简单以属地为由推诿线索核查,暴露流动党员管理、群众监督处置存在短板。新一届兴旺镇党委、政府班子应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正视群众实名监督诉求,全面启动刘渺相关问题线索核查,依规开展教育、整改、处置;同时以本次事件为契机完善全镇流动党员常态化管理体系,严管党员队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夯实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组织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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