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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曝光南江县人民法院信访造假、敷衍中央巡视督办、工作人员违纪拦截群众维权材料的违法违纪事实,全部事实有据可查、全程证据闭环,接受监督核查!
本人蒋治琼,代理人赵益祥,案件涉及:(2015)巴中民终字第323号、(2026)川1922执恢206号。本次信访属于中央巡视组转办重点督办件,层级高、要求严,必须依法如实、全面、合规办结。
但南江县人民法院顶风违纪,公然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多条硬性规定,存在严重履职造假、敷衍督办、刻意包庇、恶意封堵群众信访权利的问题。
一、南江法院信访答复纯造假,属于典型“四无”虚假办结,糊弄中央巡视督办
2026年7月27日,南江法院出具信访处理意见,凭空声称我的案件“经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维持原判”。
但通篇答复:无上级审核案号、无司法文书、无法律依据、无审查说理。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信访答复必须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完整、程序合法,严禁空口定论、虚构事实、隐匿依据。
省高院、最高法审核案件必有正式文书、案号、法条、说理归档,不可能口头审核、空口维持。
南江法院无任何证据支撑,凭空虚构上级审核结论,纯粹是造假销号、欺上瞒下、虚假办结中央巡视督办任务。
二、刻意新旧信访混同、答非所问、督办空转,刻意包庇司法渎职问题
我在2026年6月25日、6月28日提交的,根本不是旧案申诉,是全新的重大违法举报:
法官渎职、跨区域无文书抓捕、违法冻结养老金、拒不提供执法音视频、干预检察监督等执行违法线索。
南江法院刻意避重就轻、新旧混同,只翻十年前旧案搪塞,对全新的法官渎职、执行违法线索一概不查、不核、不回应。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45条规定:办理信访不得敷衍、答非所问、选择性处置。
南江法院明显属于敷衍督办、包庇本院司法违纪、导致中央巡视督办空转失效。
三、铁证违纪!法院信访室罗永亮恶意拒收合法信访材料,堵塞信访渠道、剥夺百姓申辩权
为纠正法院虚假违法答复,我依法制作书面辩驳材料,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正规EMS邮寄(单号:1191961232774)。
关键铁事实:
2026年7月29日17点左右,邮政派送员电话告知我:
南江法院信访室罗永亮本人当场明确拒收,坚决不接收信访材料,只能原路退回。
我得知后,立刻发短信告知罗永亮:该材料是合法信访异议、申辩纠错材料,要求依规接收登记。
但罗永亮身为公职人员,无视《信访工作条例》第40条、45条规定,明知是中央巡视督办衍生信访材料,依然故意拒收、截留、封堵群众维权渠道。
公职人员恶意拒收合法信访材料,属于滥用职权、履职违纪、剥夺群众法定救济权利,性质非常恶劣。
本人实名诉求
1、撤销南江法院2026年7月27日无依据、无文书、无法条、无说理的虚假违法信访答复;
2、责令南江法院公开所谓省高院、最高法审核本案的全部文书、案号、法条、审查说理,杜绝口头造假办案;
3、依法追责信访室工作人员罗永亮恶意拒收信访材料、堵塞信访渠道的违纪违法行为;
4、要求南江法院对我2026年提交的全新法官渎职、执行违法、干预检察监督线索重新独立核查、逐项答复、闭环办结,杜绝敷衍包庇、督办空转。
附完整证据
1、EMS全程物流拒收记录截图
2、本人告知罗永亮的短信记录截图
3、法院虚假信访答复12368短信截图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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