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6年5月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近都社区“空港陆号尊尚护肤”(以下简称“尊尚”)办理预付储值业务,充值金额约2000元,用于日常理发消费。2026年5月24日,消费一次,卡内剩余金额约1800余元(具体以商家系统记录为准)。
2026年6月18日,再次前往尊尚时,发现该店已闭店停业,现场未张贴任何提前闭店通知,亦未收到尊尚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发出的任何告知。仅在门店处见到“新悦国际护肤造型”(以下简称“新悦”)张贴的转接说明。
经后续了解,尊尚已将其全部预付会员的剩余债权整体打包转让给新悦国际护肤造型(地址:机场路近都段168号)。转接通知中明确写明“原会员权益不受影响”。
2026年6月21日,前往新悦消费剪发,被前台告知:原尊尚的充值余额不能直接使用,必须按1:1比例重新充值(即再充等额金额),方可“激活”原余额并正常消费;若不予充值,原余额将于2026年9月全部清零,且不提供任何退款或折抵方案。 具体诉求:
1.要求尊尚的经营者(原商户)及新悦国际护肤造型共同或分别承担退费责任,立即向本人返还剩余未消费金额;
或由新悦无条件提供等值服务,不得附加“重新充值”“限期清零”等不合理前置条件。
2.对尊尚的闭店及债权转让行为展开调查,是否在闭店前明知无法继续经营仍吸收预付资金,涉嫌恶意圈钱跑路、消费欺诈行为。
3.要求新悦国际护肤造型停止以“重新充值”作为原余额使用的前提条件,单方面设定余额清零期限(2026年9月);如新悦拒绝接受原债权或不愿履行服务义务,则应明确拒绝并配合尊尚承担退款责任,不得以“转让”之名行“附加条件”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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