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不义之财,进多少失多少,甚至亏更多”,这话古今不改。因为来路不正之财守不住,靠欺骗、算计、侵占、投机钻营、损人利己得到的钱财,内心也没有安稳,并且极其容易滋生侥幸与贪心。人一旦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就不愿踏实做事,最终必将慢慢地荒废了正业。 古人讲 “凶财必有凶耗,凶财凶出”。指的就是不正当得来的钱,往往不会平稳地花在正道上。或是挥霍纵欲、招惹是非;或是惹上纠纷官司、破财消灾;或是家人病痛、意外损耗。所以看似手里有钱,最后总会以各种方式流走,很难长久留存。 再说财富本质要和自身德行、付出匹配。倘若德行不够,突然得来的横财、不义之财,便会如同小杯子装大水,必然要溢出、流失。从更深层面讲,这不仅只是钱财的得失,而是拿了不义之财损失的就不止是金钱,还要损耗信誉、人缘,失去别人信任,而且内心常怀不安,日日焦虑。种下了恶果,日后容易遭遇相应的报应。 之所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表达的就是凭本分、良心、劳动换来的收入才叫 “吉财”,受之心安理得,也才能长久积累,用来护佑自己和家人,反之则损。
下面荐读的民间故事,便是一证。
清朝时期,献县的县衙内有一个官吏姓王,他对大清的刑律诉讼条文极其精通,而且善于通过巧立名目来收取当事人的钱财。不过有意思的是,每当王姓官吏稍微有点积蓄的时候,必定会发生一件意外事故将他积蓄的钱财消耗掉。
当时献县的城隍庙内有个道童,有一天夜静更深他还在庙内行走,这时他看见有两个鬼吏正在手持帐簿核算帐目。其中一个鬼说:“他今年的积蓄比较多,该用什么办法将其勾销掉呢?”说完就低头沉思起来。另一个鬼则说:“一个翠云就足够了,用不着再去用其他麻烦曲折的办法。”
由于当时人们在半夜三更经常会在城隍庙中遇见鬼,这个道童也早已经司空见惯,因而见怪不怪。所以即使他看到这两个小鬼在核帐也并不感到害怕,只是不知道小鬼所言的翠云到底是谁,也不知小鬼到底要将什么人的积蓄勾销掉。
但过了不久,就有一位名叫翠云的妓女来到了献县,而且很快就博得了县吏王某的超常溺爱。王某在翠云身上起码耗费了八九成积蓄,而且还染上了恶疮,所以另外又破费了许许多多医药钱,等到病疮痊愈,所有积蓄几乎都已经荡然无存。
有人对王某平生巧取的钱财作了一个估计,结果发现,仅仅屈指可数的巨额款项,就大约有三、四万金。后来王某发狂疾而暴死,最后家中竟然连买一口棺材的钱也没有了。
可见用心不正而所得之钱不仅不是自己的,而且早晚都会被祸事夺走。当代的大小贪官污吏、豪强村霸,不是正印证了“不义之财进多少失多少”此话之不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