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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本次答复,我方不予认可,该回复刻意割裂法规条文、曲解法律规定,以此逃避占地补偿法定责任,理由完全不能成立:
1、四川省人大《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中,虽写明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可不实施土地征收,但法条紧随其后明确规定:电网建设占用土地给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必须依法予以补偿。贵司只截取前半句回避补偿义务,刻意删减法定补偿条款,属于断章取义曲解地方立法,毫无法律依据。
2、本次埋设电杆、开挖拉线基坑全程,从未通知耕地承包农户何谈征得各耕地承包农户本人书面同意,村委会、社区无权擅自处置农户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谓 “前期已征求承包人同意” 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3、施工损毁耕地、青苗并永久占用部分耕地,侵权责任方本应主动上门核查丈量、足额兑付永久占地补偿费、青苗损毁赔偿,而非将维权义务转嫁农户,要求百姓自行奔走登记报备。同时贵司至今无法出示自然资源部门农用地占用备案审批手续,占地施工本身手续不完备,属于违法占用承包耕地。
4、现再次重申诉求:限期主动对接所有受损农户核算赔付、补齐全部合法用地审批资料,对被破坏耕地予以复垦恢复耕种;若继续推诿拒履行法定补偿与整改义务,我们将通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投诉、行政举报、民事诉讼等全部合法途径维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贵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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