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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住于南部县紫荆华府小区,房屋为一户一表商品房,家中常住人口5人,依据《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规〔2025〕456号文件明确规定:常住人口5人及以上居民家庭,供水企业应当核增阶梯用水量。
我致电福康供水服务热线咨询一户多人口用水增量业务,接线工作人员告知不存在该政策,不予受理;现诉求监管部门督促福康供水落实省级统一水价政策,为我办理一户多人口水量核增业务,并对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推诿群众办事问题进行整改回复。
本人可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等佐证材料,盼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电话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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