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情网(省志办)编辑老师您好: 贵网在"市州概况/邛崃"及相关地方文化栏目中,介绍临邛地名缘起时写道:"临邛,因临邛民(邛族)聚居之地而得名",并称此为官方定论,引《华阳国志·蜀志》"本有邛民"为据。 经核查原始文献,此表述存在引证越位的问题,特此提出订正建议: 一、所引古籍并未支持该定论 《华阳国志·蜀志·临邛县》原文为: "临邛县,郡西南二百里。本有邛民,秦始皇徙上郡人实之。" 常璩这句话是在说明秦置县前此地原有邛人居住、始皇移民实边,属于建置沿革的背景说明,通篇没有一个字写'因邛民故曰临邛'或'取临近邛人之义'。用这句无因果关系的背景叙述,去证明"因为有邛民所以叫临邛",属于后人(主要是1993年《邛崃县志》采刘琳《华阳国志校注》中"取临近邛人之意"的推测)追加的逻辑,并非史志原文明断。邛人说,依据这一条,并不成立。 二、史志中真正有"因X得名"明文的是"邛崃山说"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剑南道》: "临邛县……南接邛崃山,因以为名。" 清康熙《直隶邛州志》:"秦始皇二十六年,置临邛县,取邛崃山以为名。"民国《邛崃县志》宁缃案:"临邛者,南临邛崃大山也。" 这是三说中唯一有古代官修地理志写出"因为临近邛崃山,所以叫临邛“这个名字"之明确解释的记载。应该根据史志有明确说法的,而又没有确凿证据推翻的,从史志的修志规范。采信邛崃山说。 三、按地方志编纂规范宜如何处理 史志编纂与文史介绍应遵循"古籍有明确得名说明的从古籍明文,古籍未明言得名缘由的存疑或注明为今人推测,不将推测当定论"。因此建议贵网将现表述调整为类似写法: "关于临邛县名由来,史有三说。唐《元和郡县志》明载'南接邛崃山,因以为名',历代《邛州志》皆承此说,为史志最早之明文记载。近人亦据《华阳国志》'本有邛民'推测取临近邛族聚落之意(1993年《邛崃县志》采此说),然古籍未明言得名因果,属今人推论,附识供参酌。" 这样符合地方志"引必有据、无证不定"的基本学术规范。 以上仅供贵网修订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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