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成都市医保局发布成都市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清单一览表。
长期要吃药复查花钱多、不用住院,专门走门诊治疗的慢病和重病,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医保报销。
门诊慢特病是指病程较长、对身体健康损害较大,医疗费用较高且普通门诊统筹难以保障,渡过急性期后病情趋于稳定、无需住院,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疾病。医保专门针对此类人群设置优化保障政策,减轻参保群众长期门诊用药、复诊的经济负担。
简单来说就是,长期要吃药复查、花钱多,不用住院,专门走门诊治疗的慢病和重病,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医保报销。
据悉,绝大部分病种认定后长期有效无需复审,仅少数病种,需按规定(1-2年)定期复审,逾期未复审,系统将自动暂停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部分病种单独设置了起付线;如果同时认定备案多个病种,按照其中最低起付线执行,不叠加扣费。单病种设有年度报销上限的,多病种最高限额可叠加报销;但是所有病种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关于报销范围问题,成都市医保局表示仅报销在治疗机构诊治已认定病种,且符合临床诊疗规范以及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规定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与认定备案的病种无关的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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