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与履职督促信致: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由: 关于贵局对国际商业中心小区李青高等业主履职申请未尽调查职责、未依法履职的批评与督促 尊敬的广安区住建局领导: 我们是广安市国际商业中心小区的业主(代表:李青高等)。针对此前向贵局提交的关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履职申请,主要反应物业管理委员会及万联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诸多违法行为,侵害全体业主权益。在贵局6月16日的回复中,经审慎评估,我们认为贵局在处理该事项过程中存在不尽职调查、未依法履职的严重问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和控告权利,正式向贵局提出严肃批评,并提出如下意见与诉求: 一、 存在的问题与批评意见 在收到我们的履职申请后,贵局未能秉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未对国际商业中心小区的实际问题展开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在处理过程中,贵局未能充分听取并核实业主的真实诉求与相关证据,导致处理结果偏离事实,未能切实履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责。这种敷衍塞责、失职或不依法履职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二、 我们的诉求与建议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业主合法权益,我们强烈要求贵局: 1. 重新审查与回复: 立即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全面核实相关情况,并在收到本信件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重新回复。 2. 严格依法履职: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国际商业中心小区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 保留的法律权利声明 我们深知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若贵局在上述期限内未能依法妥善处理或继续推诿扯皮,我们将依法采取以下进一步措施,坚决维权到底: 1. 向上级机关控告: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实名控告贵局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要求严肃问责。 2. 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贵局行政不作为或违法履职,请求法院判令贵局履行法定职责。 3. 引入舆论监督:向各大新闻媒体、网络问政平台,公开反映此事,借助社会舆论监督力量,推动问题得到公正解决。 我们恳请贵局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直面问题,有错必纠,在法定期限内给予我们合法、合理、合情的书面答复。 此致 敬礼! 批评与建议人: 李青高 日期: 202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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