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党政权责错位,行政机关违规宣称召开党委会,违反党内议事基本规则 稿件原文表述:“5月28日,兴旺镇人民政府召开党委会议”,该表述属于根本性程序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乡镇党政议事规范,党委会议是党组织专属议事会议,唯一召集和主办主体是乡镇党委。兴旺镇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无任何权限召开党委会,仅可召开政府党组会、镇长办公会、政府工作例会等行政会议。 正确规范表述应为“中共兴旺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该低级错误属于典型的党政不分、权责混淆,反映出该镇日常工作中党政议事边界模糊,公文起草、审核人员完全不掌握基础党政常识,公开政务文稿严肃性、规范性严重缺失。 二、杜撰不存在公职职务,官方文稿极不严谨,属于基础性党务失误 稿件原文表述:“会议由镇组织书记蒋金主持”,经核查,体制内无“组织书记”这一法定职务名称,属于工作人员自创错误称谓。乡镇党委规范职务仅包含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织书记”为明显表述错误,正确职务应为“镇党委组织委员”。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务稿件,随意杜撰公职职务,极大损害政务公开的权威性、严肃性,充分体现该镇文稿撰写人员党务基础薄弱、工作敷衍潦草,审核环节未履行把关职责。 三、违反党委会议事主持规则,会议流程严重不规范 根据乡镇党委会议事制度明确规定,党委会必须由党委书记主持,仅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代为主持,党委组织委员无权主持党委会议。该稿件违规表述由组织委员主持党委会,完全违背党内议事程序要求,会议组织、流程管理、文稿记录全链条存在漏洞。 同时稿件存在议事分工混乱问题,党委专题学法会议,由政府副职解读党内学法内容,党政岗位权责、工作分工混淆不清,进一步凸显该镇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 综上,提出两点整改建议:1.请兴旺镇立即删除、更正该篇错误政务稿件,修正所有违规表述,发布更正说明,杜绝错误信息持续传播;2.组织全体文稿撰写、审核人员开展党务公文、党政议事规则专项学习,严格落实文稿“三审三校”制度,举一反三排查全镇已发布政务稿件,全面整改各类常识性、程序性错误,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政务公开是政府公信力的直接体现,频繁出现低级基础错误,绝非小事,是工作作风漂浮、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直接体现,恳请兴旺镇正视问题、真改实改,切实规范政务发布和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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