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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汇德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遂宁河东分公司与开发商遂宁市和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遂宁正黄金域名邸前期物业合同第十一条,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百分之五十用于公共区域维修,社区活动等,百分之五十归物业企业所有明显违法。根据《民法典》,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应该百分之一百归业主。物业没有资格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花业主的钱给业主搞活动。
船山住建局作为专业机构,这么明显的违法也能备案成功。不知道有何脸面指导、监督物业合同。
小区业主多次反映开发商与物业恶意串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2016年1月联名写信反应问题,至今为止,住建局早已经知道合同违法,必须撤销违法备案,但是至今没有任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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