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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四川百姓故事求助之—彭州市丽春镇强拆始末公安办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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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4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百姓故事之一:强拆办案篇
2022年8月27日晚,强拆人李某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挖掘机将受害人梁某位于彭州市丽春镇航动社区2组的房屋强拆,受害人多栋建筑被夷为平地,盆口粗樱桃树枇杷树核桃树被重机折断。
根据其2022年9月28日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彭州市公安局丽春派出所记录),李某承认其操作失误导致受害人家房屋被“连带拆除”,发现拆错但实际系其主观放任结果发生,多栋建筑夷为平地,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根据尊敬的派出所民警笔录——问:拆除房子后是否有人过问你拆房子的结果?李某答:8月底9月初的时候,书记何某打过电话问过我是什么时候拆的航动社区2组房子,根据强拆人李某描述:怕白天影响交通,受何某口头委托,施工范围为何某指认拆除范围,强拆房屋案发后双方已经知晓,受害人并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受公安机关要求到丽春镇人民政府拆迁办询问,对方全程否认近期没有任何拆除行动,该案强拆发生在2022年8月底,尊敬的丽春派出所叔叔笔录询问笔录在2022年9月28日,时间跨度近一个月,强拆人李某笔录中明确说明8月底9月初双方已经知晓侵害行为,强拆人未主动到案,未登门道歉,并且肇事逃逸近一个月,强拆人轻描淡写的说我确实存在一些机具操作的失误,如果主人找到我赔偿,我会主动按照房子损失的估价做出赔偿。鉴于其观点以及主观态度,从案发报案到到案做笔录近一个月从未向受害人家属登门致歉,并未主动承担误拆恢复房屋的沟通,从公安机关到案笔录可见何某与李某均于2022年9月28日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在案发前后强拆人李某信息,受害人梁某家庭内部一无所知,鉴于李某在笔录中称主家找我,我就会按照估价赔偿,不找我就逍遥法外。根据上诉笔录彭州市丽春镇派出所于2022年9月30日丽春镇派出所出具“彭公(丽)不立字【2022】69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期间伟大的帽子数数从没有告知受害人对于该案件中李某得存在,相关卷宗均来来自与行政诉讼丽春镇政府答辩提供的公安调查卷宗,相关卷宗仅两人笔录,相关案件草草了事,上诉图文以及未发布的视频均系受害人留存。
   丽春镇航动社区书记何某在笔录中证实,拆除行为系受丽春镇政府委托,但镇政府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也未对受害人梁某家庭房屋进行合法征收或补偿。在受害人2022年梁某家庭成员于2022年8月29日前往拆迁办过程中,拆迁办全程否认,后续由何某代表丽春镇人民政府与受害人家属对接协商沟通,相关强拆人从未出现,也没有进行道歉。
  
相关人员笔录是这么写的,请看笔录,受害人于2022年8月28日报案,派出所9月2日立案调查,相关人员立案之前就已经明确受害人询问了,从没有主动告知,也没有说明,案发后逃逸,派出所未现场取证调查,是不是如强拆人所说,碰一下全倒了,相关办案人员应勘查场地,记录凭据取证保留,就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分析,对于虚假证言证词应该分辨,案发后相关人员未主动到案,肇事逃逸,或者可以说受人指使,公安机关草草结案,相关人员实际到案是在2022年8月28日,距离案发近一个月,我们伟大的丽春镇派出所叔叔,日以继夜的侦破案件并在案发后一个月后将强拆人走个过场,并于两日之后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相关笔录证言证词,让我们广大的普通群众来监督一下,发表一下。相关强拆现场视频,政府否认录音,公安催办的录音录像后续我将会逐步公开。。


  预知后续事宜,请关于本帖更新……   二老一辈子的房屋,于2022年8月27日深夜到28日凌晨被人强拆,二老在拆除废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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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2022年9月28日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彭州市公安局丽春派出所记录),李某承认其操作失误导致受害人家房屋被“连带拆除”,发现拆错但实际系其主观放任结果发生,多栋建筑夷为平地,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根据尊敬的派出所民警笔录——问:拆除房子后是否有人过问你拆房子的结果?李某答:8月底9月初的时候,书记何某打过电话问过我是什么时候拆的航动社区2组房子,根据强拆人李某描述:怕白天影响交通,受何某口头委托,施工范围为何某指认拆除范围,强拆房屋案发后双方已经知晓,受害人并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受公安机关要求到丽春镇人民政府拆迁办询问,对方全程否认近期没有任何拆除行动,该案强拆发生在2022年8月底,尊敬的丽春派出所叔叔笔录询问笔录在2022年9月28日,时间跨度近一个月,强拆人李某笔录中明确说明8月底9月初双方已经知晓侵害行为,强拆人未主动到案,未登门道歉,并且肇事逃逸近一个月,强拆人轻描淡写的说我确实存在一些机具操作的失误,如果主人找到我赔偿,我会主动按照房子损失的估价做出赔偿。鉴于其观点以及主观态度,从案发报案到到案做笔录近一个月从未向受害人家属登门致歉,并未主动承担误拆恢复房屋的沟通,从公安机关到案笔录可见何某与李某均于2022年9月28日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在案发前后强拆人李某信息,受害人梁某家庭内部一无所知,鉴于李某在笔录中称主家找我,我就会按照估价赔偿,不找我就逍遥法外。根据上诉笔录彭州市丽春镇派出所于2022年9月30日丽春镇派出所出具“彭公(丽)不立字【2022】69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期间伟大的帽子数数从没有告知受害人对于该案件中李某得存在,相关卷宗均来来自与行政诉讼丽春镇政府答辩提供的公安调查卷宗,相关卷宗仅两人笔录,相关案件草草了事,上诉图文以及未发布的视频均系受害人留存。
   丽春镇航动社区书记何某在笔录中证实,拆除行为系受丽春镇政府委托,但镇政府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也未对受害人梁某家庭房屋进行合法征收或补偿。在受害人2022年梁某家庭成员于2022年8月29日前往拆迁办过程中,拆迁办全程否认,后续由何某代表丽春镇人民政府与受害人家属对接协商沟通,相关强拆人从未出现,也没有进行道歉。
  
相关人员笔录是这么写的,请看笔录,受害人于2022年8月28日报案,派出所9月2日立案调查,相关人员立案之前就已经明确受害人询问了,从没有主动告知,也没有说明,案发后逃逸,派出所未现场取证调查,是不是如强拆人所说,碰一下全倒了,相关办案人员应勘查场地,记录凭据取证保留,就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分析,对于虚假证言证词应该分辨,案发后相关人员未主动到案,肇事逃逸,或者可以说受人指使,公安机关草草结案,相关人员实际到案是在2022年8月28日,距离案发近一个月,我们伟大的丽春镇派出所叔叔,日以继夜的侦破案件并在案发后一个月后将强拆人走个过场,并于两日之后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相关笔录证言证词,让我们广大的普通群众来监督一下,发表一下。相关强拆现场视频,政府否认录音,公安催办的录音录像后续我将会逐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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