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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高铁不允许带未喝完的酒,强制托运,这是规定还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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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去成都带了瓶酒(未开封),昨天晚上没喝完就带回来了。结果今天上高铁前,过安检时,高铁的工作人员说,这是散酒,不能带上车。请她们出示有关规定,翻遍了公文没查到,就指着柜台上一张很大的印刷口说这就是“规定”,原文是这样写的:我查了网络,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我查了网络,在12306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确实是有这一条。我马上问了穿白衣服的工作人员,我带的是正规品牌的酒,只是没喝完,也没带外包装,但酒还是在原酒瓶里放着的,而且倒置后酒不会流出来,难道就不符合“包装密封完好”这一条了吗?然后工作人员又说酒会被点燃,影响安全。我不搞不懂了,如果坏人真要搞事,他带一瓶未开封的酒(就是外包装未拆封的)上车,难道就可以防止他不搞破坏了?白衣服的工作人员解释不了,就呼喊了一个穿蓝衣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我看了吊牌上写着:“成都车站客运值班员  叶双洋”,应该是正式职工,然后翻了半天也没找到任何文件,就让我看柜子上的“规定”,我又问了同样的问题,直接告诉我,这就是规定,不解释。其实就是要求强制托运,05年以前坐过铁路的都知道,在火车站上公厕是要收费的,在1998年农电工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因0.3元如厕费起诉郑州铁路分局的案件,是推动全国取消客运场所厕所收费的关键导火索之一。希望现在葛老还能站出来主持公平正义,剥削铁老大的特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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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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