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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下水道堵了,无人处理,苦不堪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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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店富林花园下水道堵两个多月了,打市长热线也没处理,臭得都没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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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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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您于5月22日,在麻辣社区平台上发帖。街道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社区前期对接多方部门现场核实,该事项属居民自行处理范畴。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各相关商家、居民主动配合社区组织的污水清掏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已逐户上门劝导,告知商铺及居民需积极配合、承担相应责任。居民组长上门收取清掏费用时,仍有部分商户、居民不予配合。如商家、居民对此有异议,可自行组织清掏,社区将予以协助。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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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依据与责任界定:
1.共用管道及费用承担(业主 / 商户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71 条、第 273 条、第 283 条,楼栋公共下水管道属于业主共有设施设备,全体使用人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维护义务,不得以未使用、无过错等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共用管道疏通、清掏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全体实际使用的住户、商户共同分摊,“谁使用、谁负责” 原则合法有效,拒不缴费于法无据。
2.社区居委会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 条、第 10 条,居委会负责办理辖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整治、邻里矛盾调解、组织居民自治工作。本案下水道长期堵塞、恶臭扰民,属于典型公共卫生与民生问题。社区仅告知 “居民自行处理”,却未落实组织协调、逐户催告、召集协商、督促缴费等协助义务,属于履职不到位,不能简单将全部责任推给居民。
3.街道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街道作为属地管理主体,对辖区内公共环境、民生诉求、12345 热线交办事项负有监督、督办、统筹处置的职责。热线受理后长达两月问题未解决,街道未有效督导社区开展工作,存在督办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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