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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龙泉驿艺锦湾:十余人群体强逼业主投票,不配合即遭围攻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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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2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龙泉驿艺锦湾小区:十余人群体公然强逼业主投罢免第二届业委会的表决票,不配合即谩骂围攻殴打,综治办在场竟成“摆设”?黑恶行径必须严查!

小区是业主的安宁家园,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然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艺锦湾小区,一幕无视国法、践踏人权、公然涉黑的闹剧持续上演:十余人为利益抱团,在小区南门口公开设卡,强行逼迫进出业主投票罢免合法业委会,不配合或反对者当即遭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更令人发指的是,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却对暴行视而不见、放任纵容,甚至偏袒闹事团伙,沦为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工具人”。这绝非普通邻里纠纷,而是赤裸裸的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暴力胁迫,是对法治底线的公然挑衅,对基层治理公信力的彻底摧毁,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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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溯源:乱涨费触发民怨,合法业委会为民维权却遭报复

一切乱象的根源,始于第一届业委会的贪婪与失职。该届业委会任期前四个月,未充分尊重民意,上涨物业费,无视业主大会公告内容,擅自将选聘物业的表决议题修改为续聘物业,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在天府市民云上未通过,修改成通过,无视全体业主强烈反对,强行大幅提高地面停车费,收费标准远超周边小区,严重侵犯业主合法财产权益,彻底激怒全体业主,引发长期不满与抗议。

在民怨积压之下,艺锦湾小区业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历经两年抗争依法联名、依规推举组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全程流程合规、程序合法,并在街道办完成正规备案,具备完全合法的履职资格,是全体业主公认的权益代表。

新业委会上任后,坚守“为民维权、公开透明”的初心,直面历史遗留的公共资产流失问题,依法对原物业公司展开公共财产追溯核查。经全面清查,成功追回两百余万元被侵占的小区公共收入收益,并依规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区收益分配方案,将40%作为每年度福利公开发放给全体业主,让业主共享公共收益。这本是业主自治的典范、维护权益的正义之举,却因触动原物业公司及背后利益团伙的“奶酪”,招致疯狂报复与恶意打压。


暴行升级:十余人群体公然施暴,强逼投票、围攻殴打,综治办在场形同虚设

利益受损后,以十余人为核心的利益团伙(实为物业公司“保护伞”),彻底撕下伪装,将合法履职的新业委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开启有组织、有预谋、涉黑化的违法破坏活动,行径之嚣张、手段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 公开设卡,强行拉票:团伙每日安排人在小区门口及投票点,对进出业主强行拦截,用抹黑业委会的方式误导业主签署罢免合法业委会的投票,不看意愿、不问理由,不配合就不让离开,完全剥夺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与人身自由;

- 暴力胁迫,围攻殴打:对拒绝投票、反对罢免或支持新业委会的业主,当场实施辱骂、推搡、围堵、殴打,甚至威胁人身安全,控制小区物业管理的业主群和社区网格群,持续两个多月的在群里滚动式造谣抹黑污名化业委会,对给物业提意见、为业委会鸣不平、甚至表示中立的业主进行无差别的谩骂、网暴,拔业主隐私,打压正常发声的业主,艺锦湾业主多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都被和稀泥,不了了之,导致此团伙气焰嚣张,从线上转移到线下,已发生多起围攻业主的事件,人身权益惨遭践踏;

- 全程挑衅,无视执法:所有暴行均在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发生。综治办作为基层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保障安全的法定机构 ,本应依法制止暴力、维护秩序、保护业主安全,却全程“不作为”:不制止围攻、不劝阻殴打、不调查取证,反而偏袒闹事团伙、为其撑腰站台,甚至协助其推进非法罢免程序,沦为黑恶势力的“帮凶”与“摆设”。

更恶劣的是,该团伙的核心目的绝非“维权”,而是维护原物业公司的非法利益——通过暴力手段搞垮合法业委会,阻止公共收入发放,阻止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题落地,保住物业公司侵占公共资产的“既得利益”,本质是物业公司操控黑恶势力欺压业主的恶性事件,完全符合黑恶势力“有组织、有分工、暴力化、利益化”的典型特征。


法理剖析:暴力罢免于法无据,涉黑行径难逃法网,综治办失职渎职必须追责

(一)暴力罢免程序完全违法,无任何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

1. 罢免业委会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0%以上且人数占比20%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提出书面建议,由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公开、公平、公正表决,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

2. 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胁迫、强行拉票、围攻威胁,业主投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侵犯;

3. 本案中,十余人群体无合法联名、无业主大会、无街道办合法组织,仅凭暴力胁迫强逼投票,完全不符合法定罢免程序,属于无效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

(二)团伙行径已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依法定性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团伙行为已具备黑恶势力犯罪的核心要件:

- 组织特征:以十余人为核心,相对固定、分工明确,长期盘踞小区实施违法活动;

- 行为特征:多次实施暴力胁迫、围攻殴打、寻衅滋事,欺压业主、破坏秩序,手段恶劣、影响极坏;

- 利益特征:为维护物业公司非法利益、侵占业主公共资产而实施违法活动,本质是“物业+黑恶”的利益共同体;

- 危害特征:严重破坏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基层治理秩序,侵犯业主人身权、财产权,社会危害性极大。

综上,该团伙行为绝非普通民事纠纷,而是典型的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暴力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从严从重追究组织者、参与者的刑事责任,绝不纵容!

(三)综治办在场“不作为、偏袒纵容”,涉嫌失职渎职,必须严肃追责

综治办的法定职责是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排查化解矛盾、预防制止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案中,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目睹暴行,却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反而偏袒违法团伙、纵容暴力行为,属于典型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

- 行政不作为:未履行制止违法、维护秩序的法定职责,放任暴力行为持续发生,导致业主受伤、权益受损;

- 偏袒违法者:公然站在黑恶团伙一侧,支持非法罢免程序,为违法行径“背书”,严重丧失公正立场;

- 公信力崩塌:基层治理部门本是群众的“保护伞”,如今却沦为黑恶势力的“护身符”,彻底伤害群众信任,破坏法治权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纪检监察机关应依法介入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务责任,强烈呼吁:彻查事件、公开录像、依法定性,还业主安宁、护法治尊严

为维护艺锦湾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捍卫法治尊严、整治基层乱象,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龙泉驿区委区政府、区纪检监察委、区公安局、区住建局)立即介入,全面彻查,从严处置:

1. 全面调查事件,依法准确定性: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核查十余人群体暴力胁迫投票、围攻殴打业主的全部事实,依法将该团伙行为定性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涉案人员,依法严惩;

2. 彻查综治办失职,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委立即调查事发时在场的综治办工作人员,查清“不作为、偏袒纵容”的原因,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绝不姑息;

3. 完整公开事发录像,接受社会监督:事发全程有录像记录,要求相关部门完整保存并公开全部录像资料,不得删减、不得隐瞒,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坚决维护合法业委会权益,保障公共收益发放:立即叫停非法罢免程序,确认新业委会的合法履职资格,督促原物业公司全额返还侵占的公共收入;

5. 开展小区乱象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本案为契机,在龙泉驿区开展小区物业乱象、黑恶势力欺压业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物业+黑恶”违法犯罪,规范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结语:家园不容践踏,法治不容挑衅,正义终将到来

艺锦湾小区的乱象,是基层治理中“黑恶势力渗透、物业欺压业主、部门失职渎职”的典型缩影。但我们坚信,法治的阳光终将驱散黑暗,正义的力量绝不会缺席!任何无视国法、欺压百姓、妄图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的黑恶行径,无论背后有何种“保护伞”,终将被彻底铲除,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恳请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此事,共同为艺锦湾小区业主发声,捍卫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基层治理秩序、守护法治尊严,让每一个小区都成为业主安居乐业、安全祥和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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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2 2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望会么?这么豪横?!那个什么办的跟到好耍么?
这十多个是什么货?拿了多少不该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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