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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相关部门: 本人系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业主,就小区车位从2025年6月份开始反应无法办证问题,依据成都市最新政策再次正式投诉,要求严格落实市级新规,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本人购买的车位已完成网签备案、全款付清,维修资金及契税均已通过天府市民云足额缴纳,个人办证条件完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自局2026年3月1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6〕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登记机构负责根据备案合同及其他申请材料直接办理转移登记;第四条同时明确:本通知施行前,业主购买车位、合同已备案但未办证的,视为符合规定,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该文件系成都市两级主管部门联合出台的正式政策,自2026年3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大邑县作为成都市下辖行政区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无权以老旧流程、开发商未办大证为由拒绝落实。此前大邑县规自局的回复,完全无视市级新政要求,以开发商未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为由推诿,将开发商自身证件办理问题与业主个人合法权益捆绑,本质是拒不执行上级政策、行政不作为,严重损害已备案业主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项目整体证件的遗留问题,属于开发商与职能部门之间需自行办结的事项,不得牵连、影响已备案业主的个人办证权益。现本人再次明确要求: 1. 严格落实成住建规〔2026〕5号红头文件要求,凭本人已备案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直接办理车位分户转移登记,无需等待开发商办理整体大证;2. 对开发商逾期未办首次登记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其限期完成相关手续;3. 确保本人在2026年5月1日前,顺利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若相关部门仍拒不执行市级政策、拖延履职,本人将联合全体车位业主,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追究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人: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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