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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是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核心支撑,也是国家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政策导向。近年来,国家多次强调要健全政府采购内控体系,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严防内控流于形式、杜绝利益输送,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发挥实效。现就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在绵竹市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智慧基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内控制度严重缺失、未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涉嫌履职失职,存在国有资金流失风险等相关问题,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财政监管要求,正式举报如下:
单位: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绵竹市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智慧基地建设项目
一、核心事由: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内控制度严重缺失,未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违背国家政府采购内控政策导向
国家《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明确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采购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全程管控,防范采购风险、杜绝利益输送。但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完全未履行法定采购人主体责任,其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与国家强化政府采购内控、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的政策导向严重不符,具体表现如下:
(一)缺乏合规性审查机制,导致“带病招标”,违背财政监管合规要求。项目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含有歧视性条款,并已公开发布,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也反映出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完全缺乏对招标文件的法定审核流程。按照国家政府采购内控政策要求,采购人应当建立招标文件审核机制,对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公平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歧视性、排他性条款,而被举报单位未履行该法定职责,放任“带病招标”行为发生,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也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流向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主体,造成资金使用低效。
(二)缺乏供应商资格审查监控,漠视重大风险,未落实财政资金安全防控要求。项目中,供应商使用已注销的实物印章参与投标,该行为属于明显的投标违规重大风险,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相关举报、获知该重大风险线索后,未依法履行核查职责,反而以“无法证明电子印章无效”为由推诿扯皮,拒不开展实质性核实工作。该行为充分证明,被举报单位内部对中标结果的确认程序缺乏实质性审查,未按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资质有效性进行动态核查,漠视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未能发挥内控的风险防控作用,存在国有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隐患。
(三)内控监管存在“盲区”,权责边界模糊,涉嫌利益输送,违背国家廉政风险防控政策导向。按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采购活动应当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评审结果确认”与“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应当由不同部门监督制约,严防权力集中、利益捆绑。但在本案中,绵竹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采购人,全盘接受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未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权责边界模糊,内控监管完全失效,客观上为利益输送提供了可乘之机,既违背了国家政府采购内控廉政风险防控的政策要求,也严重威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事实证据补充:绵竹市农业农村局无法出具内控执行证据,印证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在工单WZ995106002026032200011及WZ995106002026032200014的回复中,绵竹市农业农村局一再强调程序合规,却始终无法出具该局针对项目开展的内部合规性审查记录、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等相关材料,无法证明其已履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的相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内控执行情况、审查记录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也是证明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核心依据。绵竹市农业农村局无法出具上述证据,进一步印证其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只是形式,未真正落地执行,其相关回复缺乏事实支撑,属于敷衍塞责、履职缺位。
三、诉求:紧扣财政监管要求,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守护国有资金安全
为深入落实国家政府采购内控建设、财政资金监管的政策导向,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提出以下诉求:
(一)启动专项审计。建议审计部门对绵竹市农业农村局近两年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核查其内控体系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责任是否落实,重点核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内控执行漏洞,查清内控缺失的具体原因及相关责任。
(二)追究内控责任人责任。依法追究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在内控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责任,对其未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放任内控缺失、漠视财政资金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警示效应,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履职。
(三)责令立即整改。在绵竹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问题查清、整改到位前,暂停项目及该局其他相关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拨付,严防国有资金因内控缺失被违规使用、造成流失;同时,责令该局限期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健全合规审查、资格监控、风险防控等机制,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财政监管要求。
综上,绵竹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重缺失,未履行法定采购人主体责任,其行为不仅违背了国家政府采购内控建设、财政资金监管的政策导向,更存在国有资金流失、利益输送的重大风险。恳请高度重视,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切实发挥财政监管作用,守护国有资金安全,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资金有效使用的各项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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