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中反映的关于你投诉“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是不是三月九号涨价了”的问题已收悉,经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一、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字号名称:四川中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MA******07W,注册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30号南充高新孵化园,法定代表人:王*雄。
二、调查情况
接诉后,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9日前往位于顺庆区石油后街的北宸悦里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现场检查:
1、被投诉单位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小区内非机动车充电桩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2、该小区非机动车充电区域入口张贴有《充电操作说明》、《充值操作流程》、《用电规范及注意事项》、充电收费标准予以分别公示。
3、在公示表中明确标识“收费标准(基础电费+服务费)”,对电费价格与服务费价格分开收取,其中电费价格按照居民合表电价0.5464元/度收取,服务费用按照充电功率0-300W收取0.25元/小时、301-500W收取0.33元/小时、501-650W收取0.50元小时等六个标准进行公示。符合(川发改价格【2024】344号)文件中“一、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三、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的相关要求。
三、处理情况
经查,被投诉单位对北宸悦里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充电收费进行明码标价、实行价费分离,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再次提醒运营方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344号)文件落实要求。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