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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已办大证仍拒办证!广安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械执法、推诿扯皮,百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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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投诉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无视国家化解“登记难”政策,人为设置门槛,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我是广安市锦绣山河珑湾小区业主,小区开发商已办理首次登记(大证),该事实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亲口确认。本人材料齐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全额发票、完税证明、身份证明全部完备,多次申请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登记中心拒不受理,强行要求开发商必须到场,否则一律不办。

我咨询“容缺办理”,登记中心明确答复:容缺仅针对未办大证项目,本小区已办大证,不适用容缺。
既然大证已办,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四川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川自然资发〔2023〕43号)
明确规定:开发商完成首次登记后,应协助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开发商拒不配合,登记机构应主动督促、公告告知、依法推进,不得将开发商责任转嫁给业主。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买卖申请转移登记一般需双方共同申请,但存在可单方申请的法定情形;开发商不配合时,登记机构应依法履职,不得将开发商责任转嫁给业主 。
- 四川省政策:全省推行“证缴分离”“容缺办理”化解登记难,大证已办、业主材料齐全,登记机构不得拒办 。
- 广安本地:曾部署专项整治延迟办证,明确建立台账、限期销号,不得让业主为企业过错买单 。


国家反复强调:群众办证不因企业违法违规受阻,坚持证缴分离、便民利民。而广安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知开发商不配合,仍机械套用“共同申请”条款,拒不履行监管、督促、协调职责,以内部流程为由,拒绝依法办事。

更恶劣的是部门相互甩锅:

- 面积问题,不动产让找住建局;
- 住建局明确:他们不管面积,他们只管房屋按图施工和房屋质量,他们不管面积,面积要找不动产登记中心,且办证主体责任在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回踢皮球,把老百姓当球踢,跑断腿、耗尽心,问题无人解决!

我们依法维权、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却被人为刁难。登记中心不担当、不督办、不解决,只知推诿,完全背离“为群众办实事”要求。

本人强烈要求:

1. 立即停止不合理要求,依法受理并办理本人不动产权证;
2. 落实上级政策,督促开发商履行配合义务,不得让业主为企业过错买单;
3. 限期办结、公开流程,对不作为人员严肃问责;
4. 杜绝部门推诿,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已多次12345、多渠道投诉,均无实质进展。恳请上级纪委、自然资源局、市委市政府严查督办,曝光懒政作风,维护百姓财产权益!业主绝不妥协,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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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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