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事件"迎来首例司法判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长沙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虚假宣传或销售欺诈,亦不存在违约行为,驳回原告双倍返还定金等诉讼请求。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该案判决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法院指出,量产车与原型车存在差异属行业常态,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舱盖功能未达宣传标准,宣传用语的变化不足以构成虚假宣传。 此前,小米SU7 Ultra因选配件"双风道碳纤维前舱盖"未配置真实风道陷入争议,数百位车主要求退订赔偿。为安抚维权车主,小米曾单方面提出60天冷静期,暂停生产交付,并给予车主2万积分(价值2000元)补偿。 据悉,双方于2025年3月15日签订的购车协议已于2025年9月13日解除。这是小米汽车2026年胜诉的第二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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