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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给通江县交通运输局的一封表扬信,手动@尊敬的通江县交运输局局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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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快速高效专业点赞。
1快速解决投诉点赞,
(28号反应的问题,2号就出结果了,1号还是休息日。)

2高效处置点赞,
(28号下午反应的出租车调表问题,1号早上8点就偶遇该出租车正常运营了。2号接到电话表示已经调查清楚,并督促整改,完结。。。)

3专业点赞,
(1通江县出租车计价5.6元(不知道大家遇到过没有),就算我提前查询过了,不是回访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我确实也拿不准通江出租车计价是不是只会有5.2元,5.8元;
2出租车驾驶员可以不知道整改就行,专业;
出租车公司可以不知道整改就行,专业;
交通运输局就知道只能工作人员能调表,专业;
系统升级工作人员可以让出租车运营,专业;
所有已整改,你不满意要求申诉抱歉我们没有直接监管的电话,专业。
要求出具书面处理结果,答一定会出给我(处理结果都出来,书面的还得等几天给我打出来。?),专业。)

快速得让人欣喜,
高效到让人惊讶,
专业却大失所望。。。

敬请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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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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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为萤火”网友:
        2月28日12:19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我县(川YDT0919)乱收费的工单转到通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执法人员当日16:00左右第一时间与你通过电话初步核实了相关情况,并通过你反映的情况及时调阅了该出租车当次运行视频。
       通过视频显示,你当日11:59乘坐该车从城南车站华府首座上车前往卓越南岸,12:06到达目的地,下车时计价器显示5.6元,因你认为与平时乘坐价格上有差距,要求驾驶员重新回上车点进行计价。12:07该出租车重新驶回事发地,12:16到达,计价器显示4.6元,在你们双方就计价问题争执期间计价器自动跳转到5.6,你实际支付5.00元。
       我县出租车计价依据为通发改[2013]201号文件明确的标准:“起步价4.00元/2公里,超过起步价后计价为1.2/公里,每0.5公里计费一次”。结合你投诉的该车该趟次运行过程中计费结果为5.6元的情况(正常情况应该是4.0元、4.6元、5.2元、5.8元阶梯价),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车计价器存在问题。
       我县出租车计价器由第三方公司巴中星卫科技公司负责安装和日常维护,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实行每年定期强检。行业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无权动用该车载设备。
       为弄清楚你投诉反映的问题,当日16:12,负责处理的执法人员电话责成该出租车所属公司负责人通知星卫科技维修人员对该车计价器存在的问题进行甄别处置。16:27,公司负责人通知该车驾驶员到城南车站停车等待维修人员对计价器进行检测和检修。17:30左右,维修人员对该车计价器进行了检查检测,未发现驾驶员及公司对该车计价器私自拆封并自行调整阶梯价格行为,确认该车计价器参数混乱导致你在乘车过程中出现一次跳价1.0元的情况,技术人员对该车计价器进行了更换。
       通过甄别,该车驾驶员在该趟次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行为,但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优、对出租车计价规则不熟悉、宣传解释不到位等问题。为此,责成公司对该驾驶员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从3月3日起予以停班学习3天。
       为杜绝在其他出租车上出现你反映的类似情况,我大队已责成全县3家出租车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类似情况的计价器将及时更换,确保乘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感谢您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和建议。

       附:通江县出租汽车收费公示
              巴中星卫科技GPS设备维护单

                                                                                                    通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3日

巴中星卫科技GPS设备维护单

巴中星卫科技GPS设备维护单

通江县出租汽车收费公示

通江县出租汽车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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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2 1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遇投诉时工作人员
第一不固定证据,
第二不要求立即停运,
第三明知计价错误仅仅告知投诉人:联系对方公司来商量解决的处理方式,明显欠妥。
第四通过一下午的时间就快速调查清楚,督促整改,整改完毕,第二天一早该出租车就正常运营,明显有违常理。
第五处理结果明显不公正不合理,投诉人明确表达不满,却置若罔闻,仅给出解释:“出租车公司系统升级导致计价错误”的说法让人难以信服。一再强调司机不能调表,只有工作人员才能,仅仅前两天系统升级导致(就那么巧???);并确认这就是最终处理结果-系统升级导致,工作人员才能调表驾驶员不能调表,已整改所以没有任何人人需要负责。(乘客坚持对的,又有什么错呢?还要反被驾驶员报警诬陷不愿给钱,当警察的面多次诬陷同行小孩看见了就是5.6元,实际小孩也只说有个6!!!)
第六如果升级所致,给出依据什么时候开始升级的,不是嘴上说前两天就前两天,如果没有证据,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该出租车,该出租车公司长期以此为由非法获利?如果这样是不是可能数额巨大,那又需不需要报警立案?如果数额确实巨大呢:跳一次1元减0.6元非法获利0.4元,一天跳100次,一年大约36000次,那么一年一辆车就获利大约15000千元,那又是否构成诈骗罪呢。那么整个金麒麟出租车公司又有多少辆这样的车呢?不应该立即组织排查?
第七如果仅仅由工作人员失误所致,难道不需要找出是谁,予以相应惩罚吗?金麒麟出租车公司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就一句轻描淡写已整改就可以了?那让人如何信服呢。
第八就此深入清查,整改,有错必纠无则加勉不好吗?
非要敷衍了事,非要纵容包庇,非要等铸成大错再悔之晚矣?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都可以这样小事化。见微知著那么那些模棱两可,说不清道不明的,又何谈公允?
第九如是这般偏私,也无人据理力争,那么我愿为人先。
个人萤火之力实在不足为道,也盼微光可以燎原,
纵然蚍蜉撼树也愿莫笑不自量,请君助我寸心力。
第十不贪十全十美,难道不该求?不能秉公...还是不愿持正,亦或是ly熏心都可以理解,或许也是常态;那就正确吗?那就应该墨守成规吗?那您(我他)就能心安理得?
不破不立,行动起来坚持正确的道理,做正确的事,虽然难但是不好吗!!!错了就迷途知返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3-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土生土长的通江人,深知通江的社会现状,但还是会一次又一次被震撼到,一次又一次冲击三观;
遇上这么一件小事,没想到后续可以这样让人难受。希望后续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吧。
经此一事让本已斑驳的记忆再次清晰,时光转瞬即逝,
1,不知是九年还是十年前了,同样是投诉出租车同样是交通运输局,当时的处理感觉非常合适,可现在想来才知道多么可笑。
当时出租车未打表,未堵车,强行要求收超过平时坐的价格1元还是2元,投诉之后处理结果是,停班学习三天好像还罚款了。然而收到处理结果的下午还是第二天就偶遇该出租车运营,还真就是那么巧合,当时我就给处理的电话回电话询问了,,,当时对方给我答复是放心停班绝对停够了的(哪怕你说个其他驾驶员在开也行吧),因为离投诉确实已过3天,当时没觉得任何问题!!!哈哈哈,现在想来都觉得自己单纯得可笑居然还真心信了。那么小一件事情处理结果未出怎么会先停班!!!调表这么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及犯罪的,居然不需要停班,可以一句已整改,就完结。时过境迁就如今,哪怕您(贵局)骗我一句随便说一个怎么样怎么样处罚了,我也拿不出年少轻狂的执拗啊,可没想到您(贵局)居然甚至真的做到了。
亲身经历绝无编造,码字不易网友们点个赞呗。
2我还想起了,
未按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26-3-3 1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愿言出必行吧,静候佳音。保持关注。

发表于 2026-3-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愿为萤火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35927-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通过视频显示,你当日11:59乘坐该车从城南车站华府首座上车前往卓越南岸,12:06到达目的地,下车时计价器显示5.6元,因你认为与平时乘坐价格上有差距,要求驾驶员重新回上车点进行计价。12:07该出租车重新驶回事发地,12:16到达".为如此执着的人点赞

发表于 2026-3-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计价是一回事,上下乘客特么不靠边停车也是特色

 楼主| 发表于 2026-3-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事别生非 发表于 2026-3-3 11:19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愿为萤火

感谢关注。
但是我固然执着,然而此回复的叙事明显有误;不知是否误导你认为是我觉得价格不合理,要求原路返回并最终付款5元。

事实是,
于06分到达目的地后我付款5元已下车,正准备离开时驾驶员突然以计价器显示5.6元为由,不让离开强行要求再付款一元。由于我本身比较细心,且于下车前大约30米左右瞄了一眼计价器,此时显示4元表一次未跳。所以起了争执,此时由于后排小孩说了一句“是看到有个6样”,对方抓住不放态度强硬质疑我不愿付清正常计价。
对此我十分笃定,就算是有6应该是4.6元。但对方仍然不依不饶坚称就是5.6元,并声称监控拍得清清楚楚!!!于是基于我长期坐车以及对自己的判断的肯定,无奈只得提出我跟你坐回起点,如果计价5.6元我给你付12元!!!
返程从原地调头打表回到起始位置表显4.6元!!!且时间明显不小于去程(返程途中对方还有故意慢速之嫌,当然主因是东方广场新桥红绿灯排队)!!!本以为对方哑口无言各自离开了事。
然而精彩的来了。
在到达起点位置后,对方最终停车于起点前方约10米,华府首座出入口旁。此时计价器仍然显示4.6元,对方突然又强硬提出要求补齐去程一元!!!于是再起争执,也就在此期间计价器直接从4.6跳到了5.6元。这下好了,对方一下就更硬气了,态度坚如磐石要求补齐12元车费!!!(就这样上面回复说“通过甄别,该车驾驶员在该趟次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行为”)你来看看这是不是乱收费嘛。按照他们这个逻辑估计大概是要从我手里抢一元走才是乱收费吧。
还有令人啼笑皆非是:
我当然据理力争拒绝付费,由于此时表显已是5.6元,对方仍就坚持要求付款12元(此时我已有对方调表猜测)。我声称要举报对方调表,对方蛮横表态你举报你举报,她还要报警我不给车费呢。(细想之下不知她那来的勇气,是真的那么有恃无恐!还是真就觉得她自己行为得当!)我自认行为完全合理适度,自是不惧等待警察再来和她对质。
然而还有更胜的是:
1当着警察面多次声称我不愿付去程表显正常计价的5.6元;
2多次诬赖我家小孩说:“看见了就是5.6元”(实际只说是看到有个6样);
3诋毁我求坐回又不给车费;
4这里又当着警察提出要求支付全部车费12元,并支付停车等候费用(这还不叫乱收费???);
5唯一算没有胡诌的是,她也承认返程确实是停车后间隔后再从4.6跳到5.6的!!!
6并一再强调监控记录清楚,要求付款如果不服让我自己调监控;(我就在想是业务真的那么不熟练跑出租车的不知道计价器不能5.6满,关系硬得那么狠,梆硬满那么不怕调监控)
7最终警察劝说下各自离开。我并未付后续不合理款项,但硬要说她没乱收的话。我只能呵呵。
这就是事实的全部。

其次我发该贴与该事件,不能说毫无关系吧,也确实关系不大。

感谢关注,我也将对上方回复做出回复。如你闲暇诚邀持续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6-3-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交通执法大队 发表于 2026-3-3 11:03
“愿为萤火”网友:
        2月28日12:19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我县(川YDT0919)乱收费的工单转到通江 ...

首先这一篇帖子是为3月2日上午9:25这份投诉工单所写,至于内容就不再言明了。

其次我对于3月3日上午9:31这位工作人员予以肯定,不论是态度,还是工作专业度,给出的方案还算合理,也诚恳的表达了落实的决心。还望能落到实处,这不仅仅是为百姓做实事,也是你价值的体现是吧。你巧妙的语言艺术与该篇回帖形成强烈的对比。你说的百姓无小事,还真有那么点沁人心脾的味道。下次你们单位回帖你要不审一下?

最后对该回帖提出如下质疑:
1难道你不知道我写此贴原因?如果要避重就轻呢,也没问题,至少要勉强让人信服吧。
2.对于上诉叙事呢,如果你是春秋笔法那确实算高明,反之就有点drxy了。请客观一点,这般如是偏私恐有...之嫌。
特别你最后这句“你实际支付5元。”看似实事求是没一点问题,但是很难不让人理解为返程最终我对计价价格无意义并支付5元。
3我根本也没在这里建议吧,这边我是要表扬啊。确实是快速高效专业(速度惊人),回复明显不够认真仔细了,对不起我认真码字。
4为啥要3号开始停班学习了?


确实本想打住就算了,给大家都提个醒也是很好的结果了!
作为职能部门确实可能不适合公开认,知而改之也算已经是非常优秀了,望落到实处吧。
但是看到回复中扎眼的不存在乱收费!感觉发文可以再斟酌斟酌。确实让我心头一震,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对于我第二通12328投诉,如果有话说可以说说看...。
3日,再度接到回访电话,对于该工作人员给出处理结果基本满意,落实上也予以郑重承诺!(点赞)
自觉应该是各方都满意的最好结果了,实无其他诉求。发帖的初衷本就仅为明理,如果落实相应措施那就更有意义了。
可是...
但于晚间再度浏览,被回复中的“不存在乱收费行为”再度甚为震撼,深思熟虑后在此仅回最后一贴。
至少不负“愿为萤火”此名,但愿这点微光可以照到后来者足矣。

 楼主| 发表于 2026-3-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60304215323_13_68.jpg 微信图片_20260304215353_14_68.jpg

3月1日到3月4日。共计拍照5辆,两辆合理未拍照。
7分之2的概率不可谓不高。

发表于 2026-3-5 0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3-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通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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