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歪曲事实被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网络环境中,如果行为人故意编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即满足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具体立案标准包括: 1.1 同一个诽谤信息在网络被点击及浏览的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诽谤信息被转发的次数达500次以上的。 海南特区报:近日,澄迈县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网民谢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网络关注。经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纯属捏造。澄迈公安网安部门迅速行动,依法传唤谢某进行调查。据其交代,相关信息来源于其未经核实的网络浏览,其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随意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鉴于其系初犯,认错态度诚恳,澄迈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月10日 2025年12月4日,平顶山公安机关查明,陈某锋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使用AI工具制作标题为《全网热议深圳某小区坠楼案:40 厘米无护栏房檐,她用一分钟告别世界》的虚假文章并在网上发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议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锋予以行政处罚。 2026年1月7日,平顶山公安机关查明,陈某明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鲁山县某村杀人案”的虚假案情,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明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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