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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营山县绥安街道小北街某文具店长期占道经营、投诉无果的公开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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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政府、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营山县绥安街道办事处:
致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
根据营山县绥安街道小北街附近的居民反应,多次在12345投诉反映绥安街道小北街的文具店长达十几年来的严重占道经营问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此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一、 基本情况与现场乱象

小北街本就是老城区的一条狭窄街道,道路承载能力有限。位于此路的这家文具店,利用其临街铺面的便利,十余年来长期将大量商品及经营设施摆放到机动车道上进行售卖。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挤占了公共空间,更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1. 交通严重堵塞: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车辆增多,本就拥挤的路边停满车辆后,该文具店的占道经营让双向通行变得几乎不可能。车辆在此处寸步难行,刮擦事故频发。
2. 学生出行危险:平时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大量学生流原本应走人行道,却被摊位挤到了马路中间,不得不在车流中穿行,险象环生,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3. 市容环境破坏:杂乱无章的摆放,与当前绥安街道正在开展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背道而驰。

二、 投诉经过与质疑

面对这一持续多年的顽疾,附近居民多次通过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然而,每一次的投诉都如石沉大海,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据周边群众议论,该商家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且长期“屹立不倒”,是因为“有特殊关系”,导致城管部门不敢管、不愿管。虽然这一说法有待核实,但“多次投诉却始终无解”的事实,确实在一点点透支着政府公信力,也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此处打了折扣。

三、 我们的诉求

根据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三定方案”,该局明确负有“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以及“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同时,绥安街道办事处也在近期公开表示要以“绣花功夫”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难题。

法律不是一纸空文,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不应止步于“关系户”的门前。为此,我们严正提出以下诉求:

1. 请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依法履职:对该文具店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严格按照《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及市容环境相关法规,立即予以清理并实施行政处罚,取缔其长期的违法占道行为。
2. 请营山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针对群众反映的“商家有特殊关系”、“城管不敢管”的传言,建议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查清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或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3. 请绥安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请街道办协调社区及网格员,加强对小北街的日常巡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学生通道畅通。
4. 请县信访局及媒体予以监督:希望信访部门能对此类“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信访件进行重点督办。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我们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我们希望这封公开信能够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不要再让“12345”的每一次拨打,都变成对政府公信力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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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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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5 0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2-15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让老百姓看到了啥是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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