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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锦屏镇胡家浩村一位76岁的老妇人竟然遇到了如此怪事,强烈请求相关部门能够予以调查核实处理为盼,强烈请求相关部门能够为民作主
2026年2月10日,蓬安县锦屏镇胡家浩村10组的村民陈素华的孙女“坦燃”代她的婆婆陈素华写来以下文字向***反映:
“我叫陈素华,今年76岁,是蓬安县锦屏镇胡家浩村10组村民,一个人长期在老家农村务农为生。2026年1月7日早上去山上亲戚家发镰刀,路过我家梨树湾的土地时,看见本村村民李某某正在砍我家的柏树。我数了一下,大大小小被砍的柏树有10根,我找她理论,她却不理我,并跑回了家。
当天下午李某某竟然找村长说明砍树原因:诬陷说我砍了她家竹子,她就砍我家树!其次还说那土是她的!
我也去找了村长,说明了土地是我家的确权土地,树也是种在我家土地上的。李某某的竹子是刮大风,风吹断到我家屋后电线上,我上报供电局,供电局的工作同志为了安全,他们砍的!
当时村长说会处理的,三天后村里陈文书、姚副书记,来协调处理,他们叫我一个老太婆不要争那么多!还喊我拿出是李某某砍树的证据!
我一个76岁老太婆小时候的年代,没机会读书,所以没有文化,更不会用智能手机拍照,但我是遵纪守法好公民,李某某砍我家的树是我亲眼所见,我绝不会张冠李戴诬陷他人!我对我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我家土地上的树是属于我的私有财产!土地是确权后的土地,树种在我家土地上,未经我和我的家人允许,她有什么权利随意砍划我家地里的树呢?村干部说我年纪大了,不要争那门多。这个处理结果让我心里又气又急,伤心不已!恳请相关部门能够调查,合理合法合规维护一个76岁的农村留守老人的最起码、最基本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强烈请求相关部门能够予以调查核实处理为盼,强烈请求相关部门能够为民作主!谢谢各位领导!
求助人:陈素华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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