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求助信
尊敬的周院长:
您好!
我是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杨家岩社区居民杨梅,一名年届七旬、身患重病的老人。久仰您执法如山、公正廉明、心系百姓,是广元司法界公认的“在世青天”,更是百姓心中公平正义的最后寄托。在万般无奈、求助无门之际,我唯有向您公开陈情,恳请您以院长之尊、青天之明,为我这名垂暮老人主持公道。
自2025年6月起,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查阅、复制本人案件卷宗。这本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却成了我长达数月苦难的开端。
起初,利州区法院告知我卷宗已“灭失”,无法提供。我不服此等荒唐结论,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却被视为“舆情扩大”。迫于压力,法院又改口称“部分卷宗”找到,但关键卷宗仍踪迹全无,真相被刻意掩盖。为堵我之口,相关人员先后两次诱导我列出损失清单,企图以此了事。可当我据实列出清单后,却反被污蔑为“信访敛财”,颠倒黑白,莫此为甚。
为迫使我彻底闭嘴、放弃维权,他们竟动用特殊手段对我及家人进行打压,甚至多次拿我家中未成年人进行威胁、点拨,妄图以亲情相胁,让我屈服。此等行径,不仅践踏法律尊严,更突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与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背道而驰。
在求助无门之下,我被迫将此等恶行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予以转办,这本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可案件转至贵院后,我合法调阅卷宗的正当诉求,竟被定性为“重复信访”,合法维权之路被生生堵死。
周院长,我不禁要问:依法申请调阅卷宗,何错之有? 这难道就该被威胁、被点拨、被打压吗?在没有任何实质调查、仅凭主观臆断“拍脑门”得出的所谓结论,在没有任何质证、没有听取我任何申辩的情况下作出的处理,符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吗?符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吗?
您是执法严明的青天,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百姓的冤屈,唯有您能明察;法律的尊严,唯有您能维护。恳请您亲自过问此案,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对我及家人的非法打压,依法依规为我调取、查阅卷宗,对利州区人民法院在卷宗管理及信访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查,还我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
民女杨梅,泣血叩拜,静候青天回音!
求助人:杨梅
2026年2月6日,@广元中院 @广元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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