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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潆华工业集中区拆迁非住宅房回迁安置产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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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拆迁安置群众,近期关注到南充市发布的   ,依据《研究市辖三区政府还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和近期全市住建领域涉稳风险问题有关事宜会议纪要》(南府〔2020〕101 号)及《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拆迁还房登记业务移交属地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自规发〔2025〕30 号),

深受鼓舞。我现有一事特向您咨询,恳请予以明确。我家的安置资产源于潆华工业集中区拆迁,根据与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我们被安置的资产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位于潆华小区的门面房(商业用房)。目前,住宅部分的登记办理正在推进,我们非常关心:本次市、区着力化解的登记遗留问题范围,是否同样涵盖了像我们这样依据合法拆迁协议获得的还房门面房?本次公告中所述的“拆迁还房”不动产登记,在顺庆区的具体执行中,其对象是否包含商业性质的安置房产?若包含,我们此类门面房的登记办理,应遵循怎样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哪些额外的材料?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明确政策细节,以便我们能及时、准确地配合完成登记,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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