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921|评论: 4

[四川群众呼声] 广安锦绣山河珑湾交房7年面积莫名“涨了”,恳请住建局正面回应督办![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广安锦绣山河珑湾7栋3号房业主,实名求助!2016年购房合同96.16㎡,2018年交房实测95.06㎡,开发商退差价、税务按此开票收契税,我按95.06㎡缴了8年物业费,双方早已完成面积结算。

2025年6月通知办房产证,开发商却拿2023年单方测绘的96.48㎡要求补1.42㎡差价,不补就拒办证!多次打12345,仅被告知认开发商后测数据,无人核查2018年实测合规性、2023年重测合理性,维权无门!

现郑重恳请广安市住建局正面回应、依法履职:

1. 核查2018年交房实测是否经贵局审核备案?2023年开发商单方重测是否合法合规?
2. 督促开发商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按95.06㎡为业主办房产证,无任何附加条件!
3. 严查开发商逾期7年办证、单方重测的违规行为,追责并公示结果!
4. 对本次事件中测绘审核、开发商监管环节履职情况自查,向业主书面答复!

老百姓一辈子血汗钱买房,不能因监管缺位让我们买单!恳请住建局直面问题、高效督办,还业主公道!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3-3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目前开发企业正在为锦绣山河项目业主分批次办理房产证。针对您所反映违约和面积补差的问题,该情况属于业主与企业间的合同纠纷,建议业主根据购房买卖合同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协商无果,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日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6-2-2 16: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3-4 1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资料不真实有效嘛!交房的条件都不具备嘛,测绘的原数据是弄的假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6-3-3 17:40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所谓“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的回复,是典型的推诿扯皮、不作为,完全是在推卸监管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你们作为主管部门,本应依法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监管,却放任开发商在交付8年后,单方面重新测绘并以此要挟业主补缴差价,这本身就是你们监管失职的表现!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开发商以不补差价就不办房产证相要挟,属于明显的违规捆绑行为,你们作为监管部门,不仅不依法查处,反而将责任推给司法途径,这是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无视!

我要求你们立即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补差价要求,按95.06㎡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否则,我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投诉,直至问题解决!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