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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如·茶馆] 弱弱地正告个别寻衅滋事之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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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6-1-3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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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3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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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26-3-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3-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邓老师,昨天的报警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26-3-24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发清溪向三峡 发表于 2026-3-24 18:29
邓老师,昨天的报警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已于2026年3月24日正式立案。
发表于 2026-3-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麻辣社区长期以含沙射影、指桑骂槐的方式对邓四平老师进行恶意诽谤、无端诋毁,其行为早已突破网络言论的底线,触犯了网络相关法律法规。邓四平老师已于2026年3月23日向蓬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正式报案,且该案件已于3月24日完成立案调查,相关执法程序已依法启动,望他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言行。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并非他肆意发泄私愤、诽谤他人的法外之地,麻辣社区更是有明确的言论规则和行为底线,而他却置若罔闻,长期针对邓四平老师发布含沙射影的言论,刻意歪曲事实、散布不实信息,试图通过隐晦的方式诋毁其名誉、扰乱其正常生活。他的这些行为,并非所谓的“言论自由”,而是典型的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既违背了公序良俗,更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网络言论规范的相关规定,甚至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诽谤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蓬安县公安局此前已多次对网络侮辱、恐吓、诽谤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如2013年对网络辱骂他人者作出拘留处罚、2019年对电话辱骂恐吓他人者作出行政拘留二日处罚),充分证明了公安机关对网络违法言行“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今邓四平老师被诽谤一案已正式立案,公安机关必将依法开展调查,全面固定相关证据,他的所有网络言行都将成为执法办案的重要依据,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是徒劳。
同时也提醒他,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但自由永远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得利用网络损害他人名誉、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希望他能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珍惜公安机关给予的收手止损的机会,主动配合相关调查处理,用实际行动弥补自身过错,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言行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发表于 2026-3-25 1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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