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2|评论: 0

[四川群众呼声] 投诉:南充十八中高三3班班主任冯星冬强制收取学生补课费

[复制链接]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南充十八中高三(3)班的学生。现在是投诉南充十八中高三(3)班班主任冯星冬强制要求学生缴纳寒假补课费的违规行为,恳请贵局介入调查,依法依规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实情况如下:2026年1月15日,高三(3)班班主任冯星冬在班上明确告知全体同学,所有学生在期未考试结束后1月26日至2月9日必须参加补课,补课费800元。同时,特别强调,即便学生不参加寒假补课,也必须向他缴纳800元,没有任何协商余地,如果不交钱就要被他“收拾"。该要求未遵循“自愿补课、自愿缴费"的原则,将升学与交费强行绑定,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班主任冯星冬的上述行为已违反相关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贠娩分。高三(3)班班主任冯星冬强制收取未参与补课学生的费用,属于典型的违规收费行为。其二,教育部多次明确要求规范办学行为,禁止学校或教师以任何名义变相强制补课、强制收费,即便高三橦龆式段,也需严格恪守"自愿原则",不得侵占学生法定休息时间,更不得强制摊派费用。此外,对于该笔800元费用,班主任冯星冬没有提供任何学校正噉结的收费通知,没有公示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是要求家长或学生交给他个人,收费行为严重违规,属教育乱收费行为。该强制收费要求已对学生和家庭造成实际损害:一是经济权益受损800元费用对普通家庭而言是额外的不合理负担,未享受任何补课服务却需缴费,直接侵犯了家长的财产权;二是造成学生心理压力,学生既担心不缴费会被刁难、针对、影响后续学习,又觉得缴费不合理,这种两难处境严重干扰了高三阶段的学习心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并非反对高三阶段合理、自愿的补课复习,而是坚决抵制“不参与仍需缴费"的强制违规行为。此前,我曾尝试向学校和嘉陵区教育局反映该问题,但因教育局对十八中违规收费和高三补课存在默认态度,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奈只能向其他地方求助。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上级机关秉持公正原则,尽快介入调查核实此事,我现在有三点诉求:1.责令高三(3)班立即停止强制收寒假补课费的违规行为;2.对不愿参加补课的学生及家长已收取的补课费用予以全额退还;3.对高三(3)班班主任冯星冬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