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56|评论: 3

[转帖] 男乘客与女司机发生言语冲突,一巴掌打下去,法院判赔2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1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夜的出租车,当言语的怒火点燃冲动的引线,一巴掌打下去,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6-1-1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25年6月某日深夜,蒲某与朋友搭乘由宋某驾驶的出租车。行驶途中,蒲某与朋友闲聊时,宋某进行搭话的举动让蒲某心中不快,言语间的火药味逐渐升级,双方产生口角纠纷。随后,蒲某伸手拉过宋某的头发,朝其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

  报警后,蒲某被警方带走,而宋某开始感到阵阵恶心,耳边响起持续的嗡鸣。经医院诊断,宋某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损伤和耳鸣。她不得不住院治疗长达16天,其出院医嘱载明“院外休息1月,加强营养”。她不得不暂停工作。

  多次与蒲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宋某诉至恩施州利川市人民法院。

  审判庭内,宋某提出了两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其中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而蒲某虽承认动手事实,却认为宋某存在“过度治疗”,赔偿金额过高,深感不解:“一巴掌怎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该案中,原、被告发生争执,被告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受伤,原告无过错,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关于被告主张原告治疗过度,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造成伤害是基本事实,原告因此到医疗机构治疗,如何治疗、如何用药等事宜具有专业性,应由医务人员决定,被告仅凭自身猜想、估测而主张原告治疗过度,且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实其主张,故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经核算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蒲某向原告宋某赔偿人民币两万元。

  法官提醒,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要试图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也不要轻率地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施加于他人身体的暴力,其代价从来不由施暴者臆断,而是由受伤的身体、中断的生活与公正的法律共同判断。
dxp

发表于 2026-1-1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不知道对话的原尾,一个巴掌住院治疗16天、有点带有讹诈行为你觉得呢

发表于 2026-1-1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dxp 发表于 2026-1-17 16:12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不知道对话的原尾,一个巴掌住院治疗16天、有点带有讹诈行为你觉得呢

有很大的讹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