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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全国推行!异地近亲属就医购药,可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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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1月9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什么是跨省共济?

跨省共济,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家人使用。例如在异地工作的子女,可以授权父母使用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支付在老家看病买药时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本人也需是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

共济关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自愿建立或解除。一名职工可以同时与多位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位近亲属也可同时被多位家庭成员授权。当任何一方医保关系发生转移或终止等情况时,共济关系将自动解除。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

此前,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份部分地区试点运行。

此前报道:医保卡里的钱如何跨省给家人用?一文教会你

2024年12月初,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启动。医保个人账户打破地域限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部分地区正式试点运行,其他省份和地区将会陆续开通。

什么是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
  • 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什么是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家庭共济

此前医保个人账户只实现了省内共济,如果参保人和家人不在同一个省份参保,是无法实现共济的。

但在当前,如果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即便参与共济的家人在外地,要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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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9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16
大医院好像不能用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24
医保钱包,怎么样用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28
宜宾的在德阳来都报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0
为什么医保在同川使用都要减少百分之20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1
我在福建晋江,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都用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3
坑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3
医保钱包就是个坑,钱转进去用不了也转不回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5
啥时候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46
我新疆的职工医保,爸妈在乐山市犍为县,绑定过了,但还是用不了是什么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52
农村医保可以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55
卵多滴点钱搞搞,搞得这么复杂这么热火朝天,有义意吗?真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55
个人账户是职工自己的钱,属于自己的权利,本该自由支配,还成了......,空人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58
请问国家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什么比参保地少?而且少一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4:59
之前在绵阳参保,医保余额有2000多,去年3月份转交到深圳,绵阳的2000多余额说的不能给家里人交医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5:05
这样做才像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呀。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公民,医保不能通用,真是不太合适。为此,为这一举措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5:06
在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已经被取消,全部进入了统筹基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5:09
我们江苏这边夸地区都不通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9 15:10
上次在重医附二院跨省不能使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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