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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嘉陵城管执法局不作为,官商勾结,将消防通道违建进行商业行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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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张青松书记  现向您反映以下情况:南充市嘉陵区光彩大市场内业主为取得临时规划搭建手续,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搭建约两千个平方的场地进行花卉展销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于2025年12月多次向嘉陵区城管执法局反映该问题,根据现场与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光彩大市场业主方与二十余家商户签署了同意经营花卉市场就可以搭建,经营。试问:嘉陵区城管执法局相关业务人员把党纪国法当儿戏。业务水平极低,对我反映上述问题一再推脱。我严重怀疑有官商勾结行为。这只是我第一问,请相关部门严查!
  如相关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将进行第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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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违建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违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经执法人员现场踏勘并调阅相关资料,您所反映的问题系光彩市场业主方南充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充光彩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修建,南充光彩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了促进市场产业发展,助力嘉陵经济,在光彩市场3、4号楼(红线范围内)后搭建临时简易钢棚,用于花卉绿植展销,展销区域非法定消防通道,不构成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因此,南充光彩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强制禁止的行为。我局工作人员不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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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是否有合法手续。

发表于 2026-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1-6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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