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书 本人于2025年5月21日向12389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查中队实名举报猛追湾派出所张力王可涉嫌徇私枉法,成都市成华区警务督察大队在接受市局对此案件调查委派后以及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中队徐警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恳请贵局予以调查,并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1)2025年9月28日成都市警务督察中队徐警官对我向12389举报的相关事宜进行口头回复,徐警官告诉我:办案民警对我提供的知情者名单的微信全部都通过网络安全警察做了检查,并且全部都做了问询笔录,我的举报内容不存在。这就与办案民警王可和猛追湾派出所负责办案的曾所长所说相反(含办案卷宗),详见下方第4条。因此,徐警官涉嫌伪造事实欺骗报案群众掩盖事实真相,恳请成都市公安局安排人员予以核实,本人随时可以提供证据配合调查。 (2)关于办案民警选择性笔录的问题。 成华区公安分局进屋督察许指导员答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案民警无权将有关民警涉嫌违法违规的内容记录到笔录中,涉及有关民警违法违规的内容只能由警务督察来做笔录,因此,不存在办案民警选择性笔录的问题。会后我咨询了相关专家,显然许指导员在偷换概念,涉嫌伪造相关法律法规对报案群众进行欺骗。 笔录真相是:笔录问询警官事前收到一份提纲,并被告知,按照提纲做笔录。 备注:以上事实详见2025年11月18日,本人与成华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徐指导员和谭警官在分局群众接待室监控室会面监控录像。 (3)关于张力王可涉嫌徇私枉法的证据提取问题。(同一事件,同一人,两种说法?) 2025年11月18日许指导员回复是:派出所监控执法记录仪保存时间只有60天(张力撒谎发生在2025年3月25日,警务督察郭亮警官受理举报是2025年4月23日),然后在报案6个月后告诉我监控已经被覆盖,无法核实张力是否撒谎! 2025年11月26日许指导员和郭亮警官,关于证据提取的说法又改口为:郭亮警官检查了3月25日猛追湾派出所的监控,未发现我出现在派出所的任何影像?意思是我根本没有到过派出所,张力也表示不记得在派出所同我见过面,从而间接的否认了张力撒谎这一事实。牛逼啊牛逼,撒谎都不打草稿吗?要知道3月25日在派出所停留30分钟到60分钟之间,公然敢说没有看到我,还好我有张力同我会面的铁证随时可以提供,郭亮警官涉嫌故意藏匿或者故意丢失张力欺骗过程录像证据的玩忽职守行为。 备注:以上事实详见2025年11月18日和26日,本人与成华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徐指导员和谭警官以及郭亮警官在分局群众接待室监控室会面监控录像。 (4)关于网络安全警察介入调查情况 成华区警务督察许指导员谭警官答复:网络警察检查了全部知情名单(9人)的微信,未发现与案件相关内容。 猛追湾派出所负责办案的曾负所长,负责办案的王可警官(办案队队长)告诉我,网络警察只检查了被举报人的微信,也就是说,所有知情人的微信都没有检查。问题来了,同一个案件的核心证据为何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真相只有一个,徐指导员谭警官涉嫌欺骗报案群众掩盖事实真相。 备注:以上事实详见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9月29日,本人与成华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徐指导员和谭警官在分局群众接待室监控室会面监控录像。 (5)郭亮警官反反复复将举报人的投诉详情转发给被举报人,这些都严重的违反了纪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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