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路上的心酸和泪水
——145户债权人泣血恳请彻查位于前锋区桂兴镇某涉案的水泥公司违法案及背后“保护伞”!
当下社会,“维权”已从边缘话语成为公共空间高频词汇,却常被片面等同于“矛盾激化”“社会不稳”,视作基层治理的“麻烦事”。殊不知,理性维权从来不是社会失序的警报,而是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号角;不是治理能力的“考题”,而是法治社会建设的“试纸”——试纸显色越深,越说明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升温,对法治的信任在增强。四川广安145户华道水泥债权人的维权之路,正是这一认知最生动的注解。十余年间来,深受伤害的债权人心中始终坚守“以法维权、以理诉求”的底线,带着视频、照片等扎实证据,先后向区、市、省及中央多部门百次实名举报,详尽列举被举报对象涉嫌偷税漏税、非法采矿、伪造票据等多项违法犯罪事实;从地方信访到依法申诉,他们始终遵循法定路径,这份对法治的执着信仰,远比任何数据都更能证明我们的社会正在向文明有序迈进,而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坚的社会基础。
然而,部分“人民公仆”的所作所为,却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2025年12月9日,部分债权人前往前锋区人民政府反映诉求和举报,得到的却是“坚决不准入内”的指令和“领导都忙”的搪塞,这举动让深受“灾难”维权债权人深切感受到权力的冰冷。从上午等到下午1点,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始终缺席,直至17时20分,气质轩昂、眉宇间透露着一股正气区委常委、工会主席张焱秋常委才出面接访。然而,面对债权人的合法诉求和确凿证据,张常委不仅态度强硬地一口回绝,拔高音量对债权人说道:“你们,首先无条件让华道公司先继续生产,上次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不是组织了对涉案企业选举监管代表了的吗?由监管人员可以监管。针对你们所述的债权问题,政府可管也可不管”。
张常委此言一出。引起债权人集体强烈反对并质疑,区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特授意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其主导的所谓“监管代表”,竟由非债权人担任且未通过债权人大会选举,程序严重违法,债权人曾两次向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发函表示强烈反对。更令债权人寒心的是,张常委公开对债权人承诺“未解决前坚决不准该对外销售矿石”。然而,该涉案企业至今却持续违法对外销售,也根本没把代表区委、区政府发出工作指令和决策部署张常委放在眼。债权人再次向经信局文向阳副局长报告“投诉”,得到的只是“你们自己向张常委报告”。这严重不作为、推诿行为,让债权人的维权之路变得无比举步维艰。
债权人带着深深的质问,本该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难道是俱怕摆在眼前赤裸裸有前车之鉴原前锋区副区长李静,因工作原因而得罪了“上可通天、下可管黑的地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而被调整吗?在广安“地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这样的称呼绝非空穴来风的戏言,而是对某种非正常权力运作的精准画像,所以才敢不顾党纪国法而公然违法?
更值得警惕的是,涉案企业多次违法行径背后,疑似存在一张阻挠正义的“保护伞”。2025年11月,市、区两部门应急管理局联合组织审查,以《杨家大坡水泥用灰岩矿石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但专家组却未明确“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所指,仅提六条泛泛而谈的修改意见便草率通过,让涉案企业以“治理为名行开采之实”的违法“重生”。此前涉案企业曾公开言称,已偿还部分债务谎言?但债权人质疑其存在资金转移、超额向特定关系人偿债等问题,且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却能在多重法律规制下安然无恙。更讽刺的是,这家涉嫌多项违法的企业,据说曾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更让人怀疑市、区应急管理局、经信局、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及“工作专班”与该公司是否存在经济的利益牵连。而类似党员干部借职权为相关企业站台、输送利益的案例并非个例。如,崇阳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徐某曾借用亲属名义开办水泥厂,通过暗示项目承包商高价采购水泥制品变相索贿,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这更警示我们必须警惕权力与资本的不当勾结。这些行为不仅寒了群众的心,更损害了法律尊严、侵蚀了政府公信力,与“守人民的心”的治理初心南辕北辙。
更令人愤慨的是,债权人的合法举报还遭遇舆论压制,甚至对债权人作出了“建言封路”违法行为,迫使债权人合理诉求得不到正义的伸张。被举报人疑似指示他人借“假维权”之名,在网络上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并动用原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现任省委宣传部任领导的罗某(他常对外高歌自诩与手握实权的罗某关系非常密切,频繁私下接触),利用职务之便删除、屏蔽债权人的实名举报文章,试图以权威压制干扰合法诉求表达,其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和违法乱纪。
债权人渴望上级提级案件重审,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更渴望上级领导正视维权诉求,本质上是正视“人民的心”。我们深知,善待每一份合法理性的诉求,是治理者应有的胸怀:要畅通维权渠道,让群众“有处说话”;要简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弯路”;要强化权益保障,让群众“说理能赢”,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维权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例:新疆巴州中级法院曾成功和解涉178名债权人、5.615亿元债权额的建材公司破产案件,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让企业重生,既保障了职工就业,又实现了债权清偿,这充分证明合法诉求完全可以通过合理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反观华道水泥特大一案,因“职责级别权限”限制,区纪委明确表示无法对隐藏在组织内部高级别领导违纪违法启动追责问责。
受苦受难的债权人跪求中央政法委、中纪委(监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侦查此案:一是,彻查涉案企业及个人涉嫌犯“、偷税漏税、非法采矿、伪造票据、私刻印章、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与民事责任;二是,深挖隐藏在组织内部的“保护伞”,严肃查处、区、市、省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行为;三是,依法清偿债权人债权,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四是,严查已浮出水面的“前锋区级保护伞、市级原米某、张某副市长,省纪委罗某、黄昌某、刘光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干扰司法公正、有案不立、屏蔽举报、干扰舆论行为。保障公民举报权与言论自由。这些诉求合法合理,理应得到重视与回应。
在广安这片红色土地上,145户债权人血泪请愿诉求“声声悲凄、字字泣血”。他们用十余年的坚守,是对法治精神的执着信仰,更是对“江山就是人民”理念的深切期盼。“守人民的心”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要落实在每一次对群众诉求的认真回应中,体现在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坚决维护里。当维权渠道越来越畅通,当法治保障越来越有力,当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尊重与保护,“维权”就会从“问题信号”彻底转变为“进步动力”。
举报人:渴望得到公平正义的受害债权人代表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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