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久前南京博物院拿一件估值8800万元的捐赠古画,公开拍卖,结果被人家捐赠者的后人找上门来了!
这下尴尬了。
以前还嘲讽英国,现在我是没有这个底气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最近,一幅本该静静躺在南京博物院库房里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了北京某拍卖行的预展上,估价高达8800万元人民币。而它的合法“娘家”——捐赠人庞莱臣的后人,看到新闻后直接一纸诉状,把南京博物院告上了法庭。
这事儿要认真说起来,还是一个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悬疑剧呢!
时间倒回1959年,近现代收藏巨擘庞莱臣的子孙,怀着满腔爱国热忱,将家族珍藏的137件(套)古代书画,无偿捐赠给了当时藏品匮乏的南京博物院。这可不是普通的捐赠,里头包含了宋元明清各代的精品,很多后来都成了南博的“镇馆之宝”。用当时的话说,这叫“倾其所有”、“鼎力相助”。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无疑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是把家族几代人的文化传承,托付给了国家。
然而,信任的基石,似乎从某个环节开始松动了。庞家后人后来发现,当年捐赠的137件古画中,竟然有5件“消失”了。其中就包括这幅如今估价8800万的《江南春》。画去哪了?南京博物院给出的官方解释是:
这5幅画早在1960年代初期,就被专家鉴定为“伪作”,因此按照当时的规定被“调剂”处置了。
这个解释,直接把公众的疑惑值拉满了。
首先,鉴定为“伪作”的依据是什么?
是哪个专家、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档案里记录的?
南博至今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原始鉴定报告。更吊诡的是,这幅《江南春》在之前的展览和研究中,曾被南博自己描述为“流传有序、鉴定严谨”。怎么同一个机构,对同一幅画的前后评价,能上演一场“川剧变脸”?
南京博物院
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算它是“伪作”,它就能被合法地送上拍卖台吗?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禁止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法律条文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一旦文物被国有博物馆接收并成为馆藏,它的性质就变了,成了全民所有的公共文化财产,其处置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程序。南博所谓的“调剂”,究竟走了怎样的法律流程?有没有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批?有没有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公开处置?这些关键信息,公众看不到,捐赠人更是一无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