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欠费处理:我单位已依法对涉事单位的社保欠费期间进行了核定与追缴,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加收了滞纳金及利息。
关于后续执行:我单位已与税务部门就该单位的社保欠费划扣事宜进行了协同沟通。目前,税务部门正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相关操作规程,对该单位账户启动强制划扣程序。若划扣未能成功,将依法移交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强制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于2022年入职广安华泰门诊部(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386G45C,注册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园区大桥路),担任超声录入员岗位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本人2022年12月入职、2023年12月离职广安华泰门诊部(有限合伙企业),在职期间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未缴纳社保(只缴纳了医保),多次沟通补缴均被推脱,至今已两年未解决。
为维护自身权益,2023年至2024年初多次去社保局投诉,还去经开区信访填写相关材料,打过税务局电话,均未解决问题,最终只有得到反馈公司没钱。
建议领导查处相关责任部门,有没有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1.补缴保费+加收滞纳金:社保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同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需并入社保基金。
2. 逾期不缴的额外罚款:若逾期仍不补缴,有关行政部门会对公司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若公司拒不配合整改或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还可能被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其他强制与信用后果:社保征收机构可查询公司存款账户,还能申请划拨账户资金补缴;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且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拍卖抵缴保费。此外,公司欠缴社保的失信信息可能被纳入信用体系,影响其信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前面为这事儿身心俱疲跑过太多次了,现在重头抱着进度条一级一级的往上。答复时间:2025-12-03 16: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