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40|评论: 0

[四川群众呼声] 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强制执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2-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or=rgb(200, 69, 62) !important]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来源:四川群众呼声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欠费处理:我单位已依法对涉事单位的社保欠费期间进行了核定与追缴,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加收了滞纳金及利息。
      关于后续执行:我单位已与税务部门就该单位的社保欠费划扣事宜进行了协同沟通。目前,税务部门正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相关操作规程,对该单位账户启动强制划扣程序。若划扣未能成功,将依法移交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强制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于2022年入职广安华泰门诊部(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386G45C,注册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园区大桥路),担任超声录入员岗位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本人2022年12月入职、2023年12月离职广安华泰门诊部(有限合伙企业),在职期间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未缴纳社保(只缴纳了医保),多次沟通补缴均被推脱,至今已两年未解决。

       为维护自身权益,2023年至2024年初多次去社保局投诉,还去经开区信访填写相关材料,打过税务局电话,均未解决问题,最终只有得到反馈公司没钱。

       建议领导查处相关责任部门,有没有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1.补缴保费+加收滞纳金:社保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同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需并入社保基金。

        2. 逾期不缴的额外罚款:若逾期仍不补缴,有关行政部门会对公司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若公司拒不配合整改或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还可能被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其他强制与信用后果:社保征收机构可查询公司存款账户,还能申请划拨账户资金补缴;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且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拍卖抵缴保费。此外,公司欠缴社保的失信信息可能被纳入信用体系,影响其信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前面为这事儿身心俱疲跑过太多次了,现在重头抱着进度条一级一级的往上。答复时间:2025-12-03 16:30:27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