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关于征集“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color=rgba(0, 0, 0, 0.9)] [color=var(--weui-LINK)][url=]PATT[/url]
2025年12月3日 20:2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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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PA头条关于征集“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势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现公开征集县域范围内“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举报渠道等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破坏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的人员。 2.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团伙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煽动闹事、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村霸”“乡霸”。 4. 充当“村霸”“乡霸”、家族、宗族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支持和庇护的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 5. 其他利用家族、宗族、团伙等农村涉黑涉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线索要求 1.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 2.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问题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举报线索提供者,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线索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0817—110,0817—8627227。 2. 信件举报地址:中共蓬安县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股(政务服务大厅321室),邮编:637800。 特此通告 中共蓬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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