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江县、巴中市党委、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各位领导好! 申诉人:四川省南江县长赤镇永福村七社村民,李伟, 申诉事项:请求长赤镇政府撤销:长府(2025)第5号违法行为通知书 申诉理由:在我没有做房屋基础圈梁(或者平整好建房场地)时,请了长赤镇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以及永福村村委(以下简称村委)干部、工作人员实地查堪和测绘、放线,并且现场干部、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可以动工建房时,我才开始建房的,当我基础建好,邀请原(前次)工作人员再次过来确认时,又说我违法占了基本农田。 异议如下: 1、我是镇政府颁发了用地批准书的(附后),为什么违法了?
前面图斑为第一次放线(报批)图斑,也就是建房位置(见第三张聊天图片);第二个图斑是第四次放线图斑,他们说我占基本农田(见第四张聊天图片),第四次放线说非法占地时,才发现图斑没有坐标、经纬度数字,问干部要,一共四次放线图斑,并且带有经纬度数字,都遭到拒绝。 2、测绘、放线都是镇政府安排的专业人员确认点位;动工之前镇政府、村委工作人员确认了点位,没违法,但动工以后为什么违法了? 3、镇政府认定我违法以后,镇政府为什么不按报批图斑(后附报批图斑)和现场相关参照物核实、确认,这时候为什么必须依测绘来认定宅基地点位?不应该以此认定见后面5 4、镇政府为什么每次测绘的点位不一致?他们使用的卫星生产厂家不同吗?也就是说生产卫星的厂家数据不统一吗?(后附建房以后第四五六次放线实景) 5、如果每次测绘的点位不一致并且不可控的话,是不是今天测绘认定违法占了东边地,我们老百姓就把房屋推西边去?然后再测绘时,说违法占了西边地,我们又推东边来?因为每次测绘不一致(听说第五次测绘和第四次基本一致,第五次测绘我没在场),不可能让老百姓就这样推来推去吧?....... 6、镇政府这样没有正义,能讲法律?
这个视频房屋中间红线是第四次第五次放线点位(也是说我非法占地时候放的线),黄线是复核时测绘放线(也是第六次放线),圈梁外边线是第三次的放线后镇、村确认可以建房位置(也是下面简单文字叙述的视频),并且有些地方再次确认可以建房
因为停工,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这是今年开始建房时6月借邻居房屋居住
现在才看见四至是没有具体界至或者数字的。 由于本人上传视频技术原因,2025年06月17日一个长达30分钟视频不能上传,这里简单文字叙述:视频里白色的石灰线是我放的施工线,也是按镇国土所第二次放线来放的该石灰线,视频里放线是长赤镇镇国土所(以下简称国土所)也是第三次放线,也是本次放线以后开始建房的线,村委书记(当时的)、村主任在视频1分14秒至2分10秒,确认占了基本农田(按第三次放线);视频5分10秒至7分9秒,跟国土所蔡XX指认了参照物(原田埂)位置(按报批图斑结合现场确认),国土所蔡XX没异议,但马上岔开话题,但该位置能证明没占基本农田;8分47秒至9分10秒,国土所蔡XX态度急转到不管此事,选择离开,可能是因为此时揭露了放线错误,国土所蔡XX不好意思承认有误而生气的,此时我视为我们指认点位属实;视频11分47秒我们再次确认田埂位置,当我们提到田埂不会变位时,国土所蔡XX又避而不谈,我再次视为我们指认的点位属实;...........22分至22分25秒时村委书记(当时村委书记)确认房屋往后20、30公分就可以了(不会非法占地),这时候可以确定不会往左边移位的意思,意思到现在为止只需要确认右前边一个角还有没有问题就行了;视频23分17秒,邀请国土所蔡XX确认房屋右前边的一个角;23分46秒至26分10秒时,国土所蔡XX确认了房屋右前边的那个角是林地,不属基本农田,后面也确认了我批了林地,该时间段视频里国土所蔡XX确认过几次该角是林地,村委也跟国土所蔡XX确认过;视频28分5秒时,村委书记(当时村委书记)拨通镇政府X 主任(管林业)电话,确认报准了可以建房。该视频还有很多地方他们指认没占基本农田,这里不每个赘述。 注:如果需要原视频,可联系我,快递原视频光盘;镇政府、村委出尔反尔,不诚信; 最后希望县市两级各位党委、政府,以及两级各级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核实,一个辖区村民这么多年居无定所,没地方放粮食种子和居住,听别人说过一句谚语:鸦雀有个窝,毛狗(方言)有个洞,这样没地方住的情况,希望各位领导急时解决为盼!谢谢! 镇政府、村委两级本来是距离老百姓最近的关怀和最后“一公里”老百姓享受党恩的地方,并且村镇两级也是老百姓“出发看世界”最近的“窗口”,村镇两级本来不该背离事实执政。再次说:没地方放粮食种子,这么冷的天,没地方住,这是实实在在、真实问题,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急时解决居住地方,老百姓没法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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