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军,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经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商引资,签订了土地整治投资施工合同。项目于2012年顺利通过验收,质量合格。2019年10月西充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才和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财务结算。然而令人愤慨的是,西充县自然资源仍拖欠五百余万元款项迟迟不付。期间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催要,均无果而终。这完全是“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的失信行为。
因该笔欠款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期未给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公司,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公司无法将款项支付给我,我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代为诉讼,但西充法院却程序空转、避实就虚,最终枉法裁判,将该案认定为行政纠纷并驳回起诉。我不服上诉,二审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对本院作出的裁判进行类案检索,维持原裁定。导致本案的处理结果与该院多起类似案件均以民事纠纷案件处理的结果相矛盾。南充中院未履行监督纠错职责,袒护下级法院,致使我维权之路雪上加霜。
在此,我特将这一不公遭遇公之于网络,恳请当地政法委、人大常委会监督此事,也请广大网友关注此事,为我发声,共同呼吁司法公正、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不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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