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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自驾被罚款,近1月后200元罚款为啥变284元?交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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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警没告知我需要在什么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没说会产生滞纳金,现在要多交近100元的滞纳金,是否合理?”近日,一位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提问。


网友表示,不久前,他在川西丹巴县自驾时因车辆超载被罚款200元扣3分;近一个月后,他回成都为罚单缴费时,却发现被加罚84元滞纳金。


事情经过到底如何?交通罚款的滞纳金收取期限和标准是什么?带着网友的疑惑,四川在线记者展开调查。

网友质疑:

手机签字未获提醒,逾期产生84元滞纳金

回忆起当日被交通罚款的经过,网友对滞纳金的收取有些疑惑:“超载的处理我认可。但当天现场拍了照,签了字,就离开了,没有任何提醒。”

该网友回忆,现场交警未开具纸质罚单,也未告知罚款缴纳期限及滞纳金相关规定,“仅让我在手机上签字确认,没有提示我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他认为执勤人员未尽到明确的告知义务,导致他未及时缴纳罚款产生了84元的滞纳金。

“交通罚款为啥有滞纳金?”网友对此感到疑惑。记者搜索一些社交媒体发现,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晒出缴纳滞纳金的截图,也表示自己过往不知道会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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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晒出的缴纳滞纳金的截图。

交警回应:

存在告知环节不规范问题,将强化执法培训

该网友在“问政四川”投诉后,丹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事进行了回复。

经核查,在案件处理中,执勤交警虽告知该网友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但误认为其知晓现场处罚需在15日内缴款等规定,从而并未进一步明确提醒,存在告知环节不规范问题。目前,已对执勤交警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处理。

丹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还表示:后续将组织全体执勤人员开展执法规范专项培训,重点强化“执法告知”“服务提醒”等环节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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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道路上执勤。 (资料图片,图源自“甘孜公安交警”公众号)

律师说法:

若交警未提醒缴费期限,司机能否拒缴滞纳金?

驾驶员能否以“交警未提醒”为由,拒缴滞纳金?

对此,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了缴费期限。“驾驶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询和处理,不能成为免除滞纳金的法定理由。”

李勇提醒:一方面,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告知程序、完善提示服务;另一方面,无论交警是否进行口头提示,驾驶人都应当主动、及时履行处罚决定。


新闻多一点


滞纳金咋算?是否会产生“天价滞纳金”?

超载罚款为何会产生滞纳金?其收取标准又是怎样的?

记者了解到,滞纳金是督促当事人按时缴纳罚款的惩罚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其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的,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滞纳金并不是无限累积。根据规定,其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以此避免了“天价滞纳金”产生。

此外,若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还将带来一系列连锁影响,包括影响车辆正常年检、限制办理其它交管业务、影响驾驶证正常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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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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