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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顺庆区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请你们给柏林春天小区业主解释一下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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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请问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批准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到对面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就没有地下车库了吗?是真的移至地下车库外的了吗?你们批准电梯安装现在的位置明明白白有地下车库,你们居然说它没有,甚至还说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在车库外,这是为什么呢?请你们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自然规划局领导:你们也知道连廊过分长,应该是南充市安装电梯首例连廊的长度吧,你们都知道它过分长,为什么还要批?为什么?就因为你们的形式审批导致占挤了消防空间,危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什么你们现在就可以置之不理呢?为什么你们就可以推卸责任呢?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不管不顾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合法权利了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你们的特权吗?
三、既然你们自然规划局领导于2024年8月9日、9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又是怎么显示属实,怎么个符合法律法规了呢?是不是安装电梯不用公示,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安在那个位置,不用和任何其他业主沟通这样也符合法律法规吗?安装电梯是不是可以随意占用小区主要通道,小区绿化、公共区域、休闲娱乐场所,仍然不需要和任何业主沟通和开个业主大会表决,在你们眼里依然符合法律法规?
四、自然规划局你们是怎样本着尊重业主意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该部电梯进行了规划审查备案到11栋4单元1.8处现在安装电梯的位置,是随意吗?是强行?是霸占?这些是你们审批的做法吗?
五、既然住宅加装电梯是新生事物,原建筑并未预留电梯井位置,新增电梯必然会打破原有空间格局,就可以随意占挤消防通道,霸占小区公共空间,通道、绿化?你们为了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就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切身利益就不管不顾了吗?这是法律法规的那一条,哪一款规定的呢?
六 、你们说我们反应的一切问题都不属于你们管,那你们为什么要叫13栋4单元安装电梯在小区的公共空间及区域,绿化,主要通道,休闲娱乐场所,还占挤消防通道,威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霸占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柏林春天小区只有13栋4单元业主吗?
七、你们每时每刻都叫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这一切问题不是你们形式审批造成的吗?为什么要我们去“两调一诉”解决呢?
八、不管怎样柏林春天小区业主都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维护生命及财产安全
九、请南充市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在本次安装电梯事件中本着公平、公义来维护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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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你们应该分名别类的逐一给大家合理合法合规的解释解释,不能选择性的三言两语的来忽悠老百姓,大家不是傻子...

发表于 2025-10-15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向你们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的问题,你们就挑选一两个问题,选择性的忽悠业主,这样的事情你们是不是习惯这样了,长期忽悠老百姓,一两句话就想把问题解决了,一两句话可以解决,我们也认了,关键是十几个问题也要几十句话才能够解决呀,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个别老爷们,请你们实实在在来处理小区由于你们审批不作为弄出的问题....

发表于 2025-10-15 0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0-1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老旧小区增设加装电梯必须是无障碍设计安装.......3.5和5.5这个说法又是哪来的.....设计安装的电梯必须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呀!!!!

发表于 2025-10-1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2025年8月4日,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柏林春天小区违规增设电梯的诉求和业主提供的现场照片,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处理.....                     

发表于 2025-10-16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小区安装电梯自规局的核心职责
‌规划审查‌:负责电梯增设方案的规划合规性审查,包括用地、建筑布局、消防间距等,需出具规划审查意见‌
‌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技术规范,确保电梯设计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协调解决相邻建筑采光、通通风等影响问题‌
请问自然规划局:
你们审查的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安装电梯的用地、建筑布局、消防间距等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占挤、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消防技术标准明确要求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但是你们审查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在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这可是整个11栋消防的唯一个通道,特别是必须从此通道经过你们现在审查安装电梯的位置才能到11栋前面去进行消防救援,你们难道没看见吗?还是另有隐情?你们审查的安装电梯的位置不但占挤了消防通道,还在空中架起一个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连廊,消防车的挂杆那么高那么长,假如11栋发生火灾,消防车、消防人员怎样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呢?请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你们在审查的过程中把11栋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什么位置呢?难道11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吗?难道11栋业主就没有老人、小孩以及需要照顾的人了吗?难到11栋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就可以随意践踏吗?难到11栋业主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吗?难到11栋业主的财产就不是财产了吗?
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你们在老小区安装电梯中有‌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技术规范,确保电梯设计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协调解决相邻建筑采光、通通风等影响问题。
我想问问自然规划局你们设计的连廊应该是南充市最长的了吧,那么长的连廊,两边相对停车,中间还有相应的过道,且是11栋唯一的消防通道,这一设计明显违反了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你们为什么就审查通过呢?审查通过的依据是什么呢?
‌审查程序不合规:根据南充市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你们是怎样与安装电梯占有面积的业主沟通的呢?怎样协商的呢?还有诸多问题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自然规划局的各位领导:假如你们也是柏林春天11栋的业主,你们还会审查通过吗?还会在此安装电梯吗?

发表于 2025-10-1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发表于 2025-10-16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不合规的电梯安装,从2024年7月27日至今的2025年10月16日,历时一年半的时间,一个安装电梯的手续那么多的瑕疵都仍然要继续进行,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志你们累不累呀,这是为了啥子嘛.....惠民、安抚老百姓、创业绩、为人民服务、政府补贴、还是为了钱呢?

发表于 2025-10-17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于近期通过麻辣社区反映小区13栋4单元加装电梯相关问题(含动议表决资料存疑、占用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影响通风采光与隐私、楼顶违法搭建、施工公司无资质等),贵局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麻辣社区论坛作出的回复。现针对回复内容,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对贵局履行情况的答复具体如下:
一、事由;
   贵局在论坛回复中称“已通过论坛回复、当面沟通等方式答复相关问题”,但该回复仅罗列过往答复的时间与渠道,未解决核心争议:
1. 未提供2025年8月28日、9月4日、9月10日、10月11日论坛回复的完整内容截图(仅提及时间,未明确“施工资质是否合规”“楼顶搭建是否属违建”等关键结论);
2. 未出具2025年9月9日、9月30日与反对方业主代表当面沟通的书面纪要(无沟通内容、结论及双方签字确认记录);
3. 对“占用消防通道”“动议表决程序是否合法”等直接影响业主权益的问题,未附核查依据(如消防部门复函、表决签字原件核验记录、施工资质备案查询结果),仅以“已答复”回避实质性认定。
4、根据《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对“违法搭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规划局有法定查处职责,需先完成行政认定后,才能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若未先认定“是否违法”,直接让业主找法院,属于“转嫁行政职责”,违背法定流程。
    5、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信访人提出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逐一回应,不可选择性回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贵局当前回复不符合法定要求,未履行完整行政职责(甩责)。
二、要求;
现要求贵局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
1. 请贵局提供2025年8月28日至10月11日期间4次论坛回复的完整截图(需清晰显示账号认证信息、回复内容、发布时间),并加盖贵局公章确认真实性;
2. 请贵局出具9月9日、9月30日当面沟通的书面纪要(需载明沟通议题、贵局提出的处理方案、业主代表意见及双方签字),同时提供“楼顶搭建是否属违法建设”“施工公司资质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加装电梯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书面认定意见(需附核查时调取的材料复印件,如资质证书、消防验收文件、规划图纸等);
3. 若上述事项逾期未完成,需书面告知延迟理由及具体完成时限,且延迟时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与后续权利;
1. 本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机关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应当及时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等规定;
2. 若贵局未在期限内履行要求,小区业主将依法向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访督办,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请贵局提供2025年具体回复日期论坛的回复截图!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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