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内容转自问政四川平台的一名热心群众物业费调整听证会的问政: 1、代表来自各个行业是很好的,但是比例不对,不是有效的分层抽样。低收入群体很少,有很多社会底层人一个月收入不到两千元(比如门口保安、清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比重很小。九成以上代表是有固定收入,且不低收入的代表,还有代表是开发商的高收入代表,应该尊重一下社会底层百姓。2、物业费的制定标准,匡算方法,(匡算时用最高标准,物业执行时用最低标准)。南充人民收入不高差重庆成都一大截,物业费却很高,是不对的,应当和当地百姓收入匹配。 3、物业等级的评定明细化,杜绝通过灰色途径低评高,是不是将业主的意见评价也纳入或由小区业主来投票对物业等级进行表决,让业主成为小区主人。同时应当在小区大门口公示,并且公示监管部门的投诉方式。 4、物业等级是一次终身还是有时间限制,比如评一次管三年? 5、物业不按照标准执行管理,谁来监督,捍卫业主的权益?应当明确公示监督部门(电话、留言窗口等),把小区管成”老破小”的是不是该降等级。物业的不作为,也可以长期在小区当寄生虫吗?有没有物业退出机制? 6、小区公共收益怎么返还给业主?当前很多小区有物业,但是没有业主委员会,就不能较好的开发公共资源,也不能对物业进行监督,更不能对公共收益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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