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朋友注意了!国务院近期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9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什么房能出租,租赁合同怎么签,如何保护租户、房东权益等你所关心的问题,均有回应。
什么房能出租?
出租房应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租赁合同怎么签?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如何保护租户权益?
合同应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
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其腾退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如何保护房东权益?
承租人要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
如何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对相关主体的违法行为设定具体处罚措施。
转发给身边的朋友,让租房各方明明白白,生活安安稳稳。
为什么要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
以前租房,租房双方通过自主协商,拿着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如果没备案,一旦出现纠纷很容易扯皮。合同备案,是为了更好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租赁交易和合同有备可查。
如果房东不去备案怎么办?《条例》专门赋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权,明确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此外,租客有了备案合同可以更方便办理居住证和提取公积金。长期来看,备案有助于推动租金透明化,整治市场长期存在的“二房东”现象。
租房遇到违法或侵权行为时怎么办?
当租房遇到违法或者侵权行为时,租户可以根据不同的状况,向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投诉或举报——
和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纠纷,或者遇到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或违规隔断出租等违反建筑安全、房屋用途变更等行为的,找住建部门;
治安管理类违法行为,找公安部门;
出租房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找消防部门;
租赁过程中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找市场监管部门。
此外,基层调解组织或法院、12345政务服务热线、消费者协会,也是有效的投诉渠道。在投诉前,一定要准备好租赁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将面临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等若出现违规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9月15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上述违规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租赁市场乱象亟待监管整治
贝壳研究院统计显示,2024年中国租房人口已超2.6亿,2025年有望突破3亿大关。在一线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已达到40%以上。
租房的故事,每天都在各地上演。在广州工作一年多的小黄近日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投诉称,自己租住的房子还没到期,但因房东要收回房子作婚房,令其一周内要搬离。按照合同约定,要让小黄搬离,起码得提前3个月通知,“每天工作很忙,这几天根本不够时间找房子。”对着强势的房东,小黄很无奈。在番禺租房的小鄢也有不愉快的遭遇,“我们入住时本来房东的洗衣机就是坏的(那时没检查清楚),但房东认为是我们损坏的;墙面的一些划痕也被认为是我们造成的,退租时被扣了2000多元押金。”
《条例》正式实施后,诸多租赁市场的乱象有望得到进一步的监管和整治。
多角度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承租人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条例》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同时,《条例》强调要加强合同管理。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此举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稳定租赁关系,有效遏制随意涨租、克扣押金、暴力驱赶等乱象,打击“二房东”行为,提升房源质量与服务水平。
针对押金难退这一常见纠纷,《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对于出租方,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如将非居住用房用以出租居住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营造更加公平规范的行业环境
在引导和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方面,《条例》也作了详细规定,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发布的住房地址、面积、租金等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并将其从业人员名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未履行核验责任的,会受到相应处罚。
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有关重要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的,将被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说法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李宇嘉:
《条例》实施后,可能会促进一些租金较低的非住宅租赁房源、二房东筹集房源、“隔断房”等退出市场。对此,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加大规划、用地、融资、税费等扶持,积极盘活存量房源,增加市场供应。长远看,《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各方权益,激励经营主体积极投资住房租赁。这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增量向存量、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型,对行业新模式的构建有积极意义。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 曹晶晶:
《条例》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通过规范租赁活动、约束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并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将有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也将对盘活存量资产以及培育住房租赁企业等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