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新农牧1000 头母猪生态养殖场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川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大邑县鹤鸣镇忠孝村11 组、12 组和联和村11 组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7.168 亩,总建筑面积11143.9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全封闭圈舍系统、生物安全防控系统、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系统、附属设施和相应配套设施设备系统。建设后成栏能繁母猪1000 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0 余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川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98090587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396225036
电子邮箱: 160534247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六、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链接所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样表填写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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