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x琼和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8月17日11点多收到南江县人民法院的快递后,打开一看,还是与8月14日收到的内容一致,只是换了人叫唐X。我要问的事李x玲和唐X,我们叫控告不是信访?你们问题没有解决我们怎能服判息诉呢?李x玲和唐x你们的答复告知书是答非所问,敷衍了事,法律依据在哪里?你们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第十三条,第97条,第67条及68条之规定。《组织法》《法官法》《法官惩戒》44条,巜监察法》第61条之规定。就按照你俩说的是涉诉信访,也应该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来告知,敷衍几句,又没有法律依据搞忽悠而行,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不仅要认真处理控告人的信访事项,还应当直接向控告人提供一份详细的答复书,这份答复书要清楚地说明控告人所控告的内容,控告的原因,你们将如何处理控告人的诉求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李X玲和唐x两人同流合污对待控告人是答非所问,睁起眼睛说瞎话,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知法犯法做躺平。根本没有认真阅卷调查就乱答复?首先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侓错误,是因其杨X荣的配偶蒋x琼涉及共同生活存续中,一审法院认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认定都是错误的,本来是一个三角债务。一审法院查明:贾x琼诉称:杨X荣借钱是为其侄子赵X斌借钱,蒋x琼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签字盖章,也未实际使用涉案款项,总的金额都搞错还差3万6千元钱,连贾x琼自己都说不清楚怎么组成以及来源,这个是在一审庭审笔录查明。而一审法院根本没调查取证,也没考虑到此款项的来源。当事人之间关系及其家庭情况,当事人经济能力等所有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所以说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也是存在的。而李x玲,唐X你们俩同流合污,睁起眼睛说瞎话。其二,二审判决书第一页查明:贾x琼诉称,杨x荣借钱是为其侄子赵X斌借钱,杨X荣在2011年己经死亡,为什么在2012年和2014年还在借钱,是不是个天大笑话,二审判决书第4页,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当,为什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不纠正冤假错案反而维持原判?却二审法院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第十三条,第97条第67条以及68条的相关规定。渎职充当一审法院审判长的保护伞!而李x玲,唐x的答复告知书是答非所问,掩耳盗铃,敷衍了事,来去匆匆,最后空空,工作作风漂浮使然,滥竽充数,不某实事,绕开重点,大而化之,官僚主义使然,走走形式,甘当过客,对法律法规去头去尾,不顾实际情况做决定,欺上瞒下,报假情况,还继续充当内部人员的保护伞。睁起眼睛说瞎话,判决书上全是有利证据。为什么不调卷查明事实真相呢?我不怕你们头顶国徽,干着吃人的勾当,等着吧!报应迟早砸烂你的乌纱帽,法决不能给不法让步,法律面前无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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