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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绵阳市住建委:你们对我4月28日通过省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受理并在60个工作日回复的答复(如图),三个月过去了,请问什么时候回复? 
         去年3月,针对我反映的不执行国家规范的问题,绵阳住建委回复(如图):关于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委已要求安州区住建局制定方案措施,进一步完善欧洲花园小区地下室无障碍设施。 
         请问绵阳市政府:住建委作为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的红头文件合法有效吗?难道不如手纸?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何在?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如何执行的? 
        我反映的安州区住建局不执行国家规范给民生制造障碍等问题,以及住建委、安州区住建局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依法、不讲理、不要脸、弄虚作假、装疯卖傻等问题。经过多年逐级信访,2024年3月,省、市、区三级住建部门均给予了回复。一年多过去了,并未对回复进行落实,红头文件成为白条。 
        高层居民建筑地下车库电梯口不设置无障碍通道不符合 相关国家规范条文如下⑴《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居住区、居住建筑7.3.3  3  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⑵《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6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3.候梯厅;4.公共走道。   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5.2设置电梯的民用建筑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规范用词说明: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几年来,绵阳 市、区两级住建以不懂规范,规范未明确地下车库电梯口为建筑入口、公共走道以及国家规范中严格要求条款无强制性为由,找砖家叫授权威机构出来扎场子,认定严格要求就是不作要求,正常情况下要求执行的可以无条件不执行,始终不正面回应我反映的问题。 
        作为执法部门,不懂国家法规成了他们不依法的理由,简直是笑话!我反映了数年,除了自己处理自己,相关单位纪检部门也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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