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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花完的物业费还能返还?成都一小区返还结余物业费9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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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保利两河森林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向全体业主返还累计7年半的物业费结余941.9万元。这笔资金来自小区自2017年交房至2024年底的物业费滚动结余,是成都近年来规模较大的业主集体收益返还案例之一。物业费为何能返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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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一:小区物业收费为“酬金制”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方式,主要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

“包干制”是业主向物业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企业享有或者承担,因此不存在结余这一情况。

而该小区采取“酬金制”——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的主要特点是透明度高,物业公司在此模式下更像是一个财务管家,负责合理支配预收资金,定期向业主公示详细的收支情况,盈余归业主所有,不足则由业主分摊。但酬金制也面临着配套的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制度规范奇缺,物业管理实务当中也面临着财务方面的困扰。

关键点二:该小区物业费高结余多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该小区物业费分为三档,6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和3.5元/平方米,对应不同业态。当前物业费定价源于开发商前期招投标结果,而当时成都对前期物业收费尚未实行政府指导价,酬金制也无需备案,导致物业费的定价缺乏监管。业主普遍认为费用与服务不匹配。为此,业委会自成立以来便与物业展开多轮谈判,要求降低费率并重新签订合同。

此次业委会凭借成都推行的“双晒”制度(晒收支、晒服务),要求物业全面公开收支明细,并逐项核对历年账目,最终锁定了这笔由物业代持、高达941.9万元的结余资金。原来,自2017年交房后,该小区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年收入接近1000万元。由于初期入住率不高,物资消耗较少和人员配置成本相对较低,同时,资金管控策略得当,历年累计形成了这笔结余。

此次返还事件并非孤例,重庆、武汉、西安等城市近年均出现小区物业费调整或结余返还案例。


你家小区物业费多少?有收到过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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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波操作简直巴适

发表于 2025-7-27 13: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适

发表于 2025-7-27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瞎了,四川以前报纸,现在的改新媒体都搞成这样子,博眼球博点击量

发表于 2025-7-27 1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物业当初收费标准就很“奇葩”,每平米五六元的物业费。理由是当时政府没有明确出台规范物业收费标准。请问,政府出台政策指导后为何不纠正?还每平米五六元的物业费?
     这不叫“返还”,这叫“退回”违规多收的费用!扰乱了市场还蒙一层遮丑布。

发表于 2025-7-27 1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28 0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的本质是为业主服务,就像古时候豪门大户的管家,因此,物业服务者与业主之间应该是雇佣关系,而非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在房地产发展前期,房地产开发商十分强势,物业成为开发商硬塞给业主的管理者,单方面确定了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实行对自己物业的管理者(开发商有部分房产未销售出去)和业主物业的管理,从而使两项职能交织在一起,混淆了物业权属关系和服务地位。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商品房已经不再是一房难求;国家法律的逐步健全,“物权法”的实施,这种强加的物业管理模式到了应该结束的时候了。取而代之的应该回归真正的雇佣合同制,物业费标准也应该是按照小区的具体情况,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及服务标准要求,由业主与物业服务者谈判来确定。所以,实行酬金制才是物业服务的本质体现。
成都这一小区的做法给大家带来的不仅仅是分钱的惊喜,更重要的是物业服务性质的回归,给业主带来的管理自主性和费用的合理化。

发表于 2025-7-2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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